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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晚报:高速公路收费必须明明白白

2011年07月05日 16:17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从7月1日起,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过路费终于下调了5元,且被明示改为单向收费。可在北京市的一些人大代表和专家看来,这是一场迟到的降费。多年前,他们就开始持续质疑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超期收费。

  贷款修路,贷款该不该还?答案是肯定的,公众也是理解和支持的,毕竟通过走高速路,节省了时间、缩短了距离、赢得了机遇。那为什么高速公路收费会引起如此多的质疑和诟病?问题就在于现在的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极不透明,甚至已成了某些部门创收的“工具”:公众无法知晓其建设成本到底是多少?为什么会制定如此长的收费期?收费与定价的依据是什么?收的费到底有多少是用在了还贷上?贷款是不是已经还清?如此等等。据媒体报道,西南某省高速公路收取的费用中仅15%用于还贷,东部某省高速公路收费员月薪高达8000元甚至过万元,公众能不窝火吗?

  高速公路收费过高甚至是超期收费的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就是给投资者、游客留下“雁过拔毛”的乱收费形象,损害所在地的发展环境、影响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和重大项目的落户;其次,人为抬高物流运输成本,也成为物价指数居高不下、群众生活“鸭梨”增大的重要“推手”:再次,部分货运车辆为了规避高速公路收费,要么冒着被罚款和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疯狂超载,要么绕行国道、省道甚至是县乡道,导致这些道路不堪重负,损害群众的通行权益。此外,不可避免地滋生了收费部门的各种腐败行为,有的省份交通厅长“前腐后继”,难以摆脱与高速公路收费的关系。

  每一个收费站,都在醒目的位置挂着收费许可证,由此可见,高速公路的这种不合理收费行为实际上是“合法”的。为什么会合法?笔者分析,有两个原因:一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会“装”,一方面给自己“贴金”——为经济发展作出了多少贡献,赢得“尊重”;另一方面,用数据“阐明”确实没有多少收益,博取“同情”,赢得继续收费的机会——殊不知,他们把各种莫名其妙的费用计入成本,比如,一个只需二十来人就能保证运转的收费站竟然有七八十人拿工资,而且这些人只增不减。二是监管部门完全失职。

  “群众利益无小事”。既然国家五部委已经叫停公路超期收费,那么就应该由相关部门召集普通市民、货运司机、维权专家、律师和高速公路管理方等人员,对收费高速公路进行一次彻底、严格的清查,公布经过审计的全面、详细的投资与回报情况报表。如果所得回报确实尚未达到投资支出和合理的收益,那就应该明明白白告诉社会公众:还需要收多久,打消社会疑虑;如果所得回报已达到甚至超过了投资支出和合理收益,就应当立即停止其收费行为,撤销密密麻麻的收费站,同时还要将多收的部分上缴国库,或者以其他形式返还给社会。当然,高速公路也需要维护和管理,适当收取“养护费”是可以的,很显然这个养护收费不但会很少,还会从源头上杜绝高速公路成为某些部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安排人员场所、获取暴利机构。

  我们从不否认高速公路给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给人们出行带来的方便,我们也从不反对贷了款修的路收取通行费,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该收多少、该怎么收、该收到什么时候,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和交待,而不应该无休无止地收下去、过往司机不明不白地交下去;相关部门应当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将高速公路收费列入重点检查范畴,发现有将所收费用挪作收费部门福利、小集体享受等行为的、超期收费的,坚决制止、坚决查处,绝不能让老百姓充当“冤大头”,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小金库、高收入买单!(袁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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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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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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