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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给“五条禁令”和周琴一个说法

2011年07月19日 13:52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贵州毕节“女教师被强奸一事”持续发酵。该市阿市乡女教师周琴(化名)声称被学校领导安排陪酒,醉酒后被阿市乡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忠贵强奸。当记者质疑阿市乡派出所副指导员钟显聪周二中午饮酒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时,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称,“这五条禁令从严格上来说是违法的,它们并非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7月18日《潇湘晨报》)

  你可以想象,当一个弱女子在遭遇强暴后,她将面临怎样的心理压力,她会是何等的屈辱和绝望。特别是在毕节阿市乡这个小地方,女教师、校长、所长、副指导员……都处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因此,在“戴套不算强奸”案水落石出前,应该坚定地站在弱者这一边。

  现在案件开始清晰起来,派出所副指导员钟显聪也被调查。郭少全说,由于钟显聪的办案方式方法,办案过程中掺杂了自己的语言,引起媒体炒作,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被停职接受调查。

  钟显聪被调查的原因,竟然不是他有徇私枉法嫌疑,而是其“语言引起媒体炒作”,这是何等的吊诡。是的,“戴套不算强奸”确实骇人听闻,但其根源却在于他与王忠贵之间的复杂关系,从而导致的拒绝立案、违规办案行为。

  钟显聪是否中午饮酒,尚可调查。但身为公安局政委,郭少全声称公安部五条禁令违法,与“戴套不算强奸”一样,让人惊诧。出于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形象的目的,公安部于2003年发布了“五条禁令”。其中第四条规定: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这“五条禁令”只是行政规章,何须人大常委会讨论,何来违法之说?

  真可谓:欲圆其说何患无辞。身为公安局政委,竟然会公然否定公安部禁令,这不仅是在挑战公安部的权威,恐怕也是在侮辱公众的智商。不过,倘若站在郭少全的角度,我也很能理解他为何说出这样的话来。一个偏远县市的公安机关,恐怕向来是缺少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可以随意解释,“五条禁令”形同虚设,其实不足为奇。有“五条禁令违法”的政委,便会有“戴套不算强奸”的警察,这是一个道理。

  这起著名的案件,让毕节广为人知。对当地政府而言,这恐怕是有损地方形象的。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希望案件被掩盖下去,就成了当地政府的“最佳选择”。于是我们看到,案件很快陷入了“罗生门”:警方是否有主动保护现场、钟显聪是否饮酒、是否单独一人给周琴做笔录……这“三大谜团”依然未解。如果毕节的警察徇私枉法了,毕节警方能调查清楚吗?

  看来,“五条禁令”和周琴本人,都需要上级公安部门给一个说法。(刘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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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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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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