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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整改工程恶意欠薪 农民工成讨价还价工具

2011年07月23日 18:3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连日来,天涯论坛上一个关于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整改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帖子引起了广大网民的热议。该帖称,作为农民工,他们长期被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整改工程相关部门拖欠工资。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帖子所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后发现,该帖反映的情况属实,海鲜广场整改工程拖欠了30余名农民工工资数十万元,农民工2年间虽不断上访,却因发包、承包双方互相扯皮和法院审理时间太长,至今没有结果。

  核心网事 农民工工资被恶意拖欠2年

  天涯论坛上一个《惊天血案 法理何存?聚焦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欠民工工资暴力事件》的帖子称:三亚旅游界久负盛名的春园海鲜广场在国家三令五申“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背景下,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其整改工程2009年9月15日工程竣工至今已有近2年时间,农民工因不能领到工资气愤难平。

  此帖一出,立刻引起广大网民高度关注。强国社区网友问:“是谁造成这样没有良心的企业依然存在?是谁让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年年说年年解决不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成为了一种影响社会和谐的现象。”网友“求证秋风”说:“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是恶意行为,必须严肃处理!”网友“环卫工2012”说:“作为三亚这个美丽的地方,这种恶行,有如毒瘤,有如脓疮,如不治理,如不摘除,只会给三亚抹黑,造成更多的负面影响。”

  记者调查 发包和承包双方扯皮致农民工讨薪遥遥无期

  在采访中,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整改工程土建和钢结构工程的承包者胡心胜告诉记者,春园海鲜广场后期的整改工程款至今没有结清,因此,负责土建和钢结构的36名农民工的工钱到现在还拖欠着。

  两年来,通过不断上访,对方已支付他们工程款80万元,但还欠59万元。“我们不明白,想拿到血汗钱为何这么难?看着自己搭建起的春园海鲜广场生意如此红火,而我们还在一直苦等这笔拖欠已久的血汗钱,心里真不是滋味。”胡心胜说。

  来自重庆的农民工王兴友说,春园海鲜广场整改工程至今还欠他一万多元工钱,“既让我们流汗,又让我们流泪,未免太残忍了。不管有多难,一定要要回我们的血汗钱。”

  据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整改工程包工头雷志勇介绍,2009年5月10日,他与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林坤签订《三亚春园海鲜广场土建及钢结构整改合同》,叶林坤将这一整改工程发包给他施工,工程造价390万元,工程量增减另计。因合同约定土建工程只建二层,而实际建造中增建至三层,钢结构也大量增加材料和工程量,造成实际工程量大幅度增加,工程款达700万元。

  “到目前为止,叶林坤已支付530万元工程款,剩下的余款一日不跟我结算清楚,那些农民工的工钱就得一直欠着。”雷志勇说。

  记者随后来到春园海鲜广场采访,该广场相关负责人何海文承认,他们与承包方雷志勇之间存在纠纷,但他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在于包工头。“我们作为发包方,不与农民工直接发生关系。”他说,“我们已经付给包工头500多万元,农民工是包工头雇佣的,拖欠是由于包工头不付给农民工。”至于与包工头之间存在的工程款纠纷,何海文说:“最终谁对谁错由法院来判决。”据知情人透露,叶林坤认为,雷志勇承包工程后,工程项目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低劣。因此,双方一直在为工程款一事相互扯皮,最终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雷志勇因拖欠工程款一事曾将叶林坤告上法庭。记者在三亚市(2009)城民二初字第681号民事判决书上看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都有过错。雷志勇没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与叶林坤达成的合同因主体不合格,且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但雷志勇已依约施工,工程竣工后交付叶林坤使用,原告有权参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获得工程款。

  2010年11月1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决,叶林坤、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有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雷志勇连带给付工程款125万余元。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的这个判决一直未执行,而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21日下发民事裁定书,并认为,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因此,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此,王兴友、张天冬等多位农民工说:“如果还要等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才能拿到钱的话,我们觉得希望很渺茫,时间也是遥遥无期。”

  反馈链接 政府回应:不能再拖,尽快解决

  针对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欠薪一事,有网友在网帖中称,无论工程双方出现怎样纠纷,不能以农民工作为讨价还价的工具,农民工工资绝对不容拖欠。

  对此,三亚市河西区管理委员会信访办主任蔡尔祥说,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整改项目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多次到管委会上访,管委会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出面协调过多次。“已经快2年了,这个问题应该早点解决,不能再拖了。”

  三亚市河西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石显文多次协调过此事,他认为,不管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利益纠纷如何解决,农民工的工资早应该结清。比如,发包方已经支付的530万元工程款足够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应该出现拖欠的问题。

  三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李明说,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比较多,按照《三亚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分别按工程中标价的2.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到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按照相关规定,用工主体应该把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而不是发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而且应该按月给农民工发放工资。但在建设工程领域,往往都是先给农民工开一点生活费,到工程结束后才一次性结清。“不难看出,诸多违规现象造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较为普遍。”李明建议,农民工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石显文说:“为帮助农民工拿到血汗钱,我们政府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其中,农民工拿到的80万元欠薪,就是三亚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后才支付的。”他说,未来,政府相关部门仍将继续加强对欠薪事件的关注,同时,呼吁法院尽快对此案件进行审理,让农民工早日拿到血汗钱。(“中国网事”记者郑玮娜、王晖余、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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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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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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