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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司机车道上施舍乞丐将被罚款50元 网友支持

2011年07月30日 14:0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报7月27日独家报道珠海在全国率先立法“治”马路行乞行为,引起众多媒体同行关注,同时引发网友热烈讨论,司机车道上施舍或被罚50元获得多数网友支持。昨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智斌向记者坦承“其实之前很担心对施善行为开罚会招致骂声一片,现在感到如释重负”,同时她介绍,“条例”草案制订时原拟对司机驾车时施舍罚款200元。

  多数网友支持开罚

  7月27日本报A14版以《司机施舍乞丐,珠海或罚50元》为题报道了珠海立法“治”车道上行乞“顽疾”,引广泛关注,当日国内众多门户网站纷纷转载并引发广大网友热议外,省内外数十家报纸也进行了转载报道。对于即将向在车道上施舍的司机开罚,从网友评论可以看出有近七成以上的网友持明显支持态度。

  昨日,王智斌主任告诉记者,看到许多网友对此条款表示赞成让人欣慰。“其实之前我们很担心,毕竟司机施舍是善行,处罚他们会不会招致市民的批评?现在看来绝大多数人认为这种行为危害交通安全,现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网友声音

  网友“斜风细雨”:赞成,施舍等于引诱他们在车道上乞讨,害的也是开车的。

  腾讯网友275213549:好,他们影响市容而且是马路杀手。

  网友“血倒流/kf ”:这个钱不能给。你给了,越来越多的乞丐都上路讨钱,这是对自己不负责、对别人也不负责的行为。

  网友“认真的雪”:确实不安全……应该的 ……不过50元好像太少了。

  条例出台背后:

  原拟车道上施舍罚200元

  王智斌称,《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一直是将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上施舍和购买物品或者接收物品的行为放在同一条款的,罚款数额都是200元。后经讨论,我们认为司机在车道上施舍虽客观上有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存在,但主观上没有恶意,而且多数人有崇善的美德,因此条例最终定稿时单独列出一条,并将处罚标准降至50元。

  王智斌承认对于行乞者以劝诫为主,现实估计处罚的可能性不大,之所以条例中也规定对行乞警告或罚款50元,主要也是体现法律上的对应。但是交通安全对驾驶人的管理是最有效的,相信执行也容易。

  何不罚乘车人?司机的义务要高于乘客

  为何没对其他乘车人作出禁止性规定?王智斌表示,“条例”制定目的在于铲除滋生马路行乞的土壤,制止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实际上乘客也不应该在车道上施舍。在讨论时也曾有一种意见是把“禁止乘车人施舍”也写进“条例”,但讨论结果认为对于维护交通安全,司机的义务明显要高于乘客,而且司机也应该对车内乘客有提醒的义务,因此条例只针对驾驶人。  (记者陈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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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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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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