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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重大突发事件应是透明箱子

2011年08月04日 08:4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于重大突发事件,不能等到调查结果出来后才公布,而应及时发布事件进展,如此才能满足公众的密切知情需要。所发布的信息应当是事件的关键信息、核心信息,而不能是一些隔靴搔痒、在事件外围打转转的信息。

  重大突发事件该如何公开?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不仅为重大突发事件的公开指明了方向,更提出了理念、原则与方法。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照这样的要求,重大突发事件的公开,至少可以在这样几个方面做得深入到位一些。

  按照重大突发事件的“黄金4小时”法则,信息公开如果能在事发后的头4小时内进行,就能抢得舆论先机,成为最得力的舆论引导。事实上,有关猜测、质疑、谣言就是在这4小时内酝酿,在4小时内得不到求证后爆发的。我们常说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发布重大突发事件的准确、权威信息,如果不能把握和尊重传播规律,这个“第一时间”“及时”就失去了意义。

  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不能挤牙膏,应做到主动充分。如果等质询久了,才透露一点消息;如果只是问什么说什么;如果只是用单一渠道发布消息,不善用新兴的重要舆论聚散地;如果发布频度不高、跨度不长,诸多媒体和公众的疑问得不到回答,那么,公众的知情需求就得不到满足。要做到充分,必得迅速组建专门的信息发布团队,主动、全面、高频次、多渠道、分门别类地把信息发布出去,才能令媒体公众各取所需,想知尽知。

  信息发布只有与公众关切相吻合,才有力度,有质量。对于重大突发事件,不能等到调查结果出来后才公布,而应及时发布事件进展,如此才能满足公众的密切知情需要。所发布的信息应当是事件的关键信息、核心信息,而不能是一些隔靴搔痒、在事件外围打转转的信息。关键时候,如果不是一些权威、有分量、掌握核心信息的人物来发布,那么发布者往往会答非所问,更引公众质疑。

  在这样一个信息时代,重大事件一发生就会被放置于聚光灯下,各方眼光都在急切地高频度地打量。如果信息发布是一只“不透明箱子”,公众就越想知道箱子里装了什么,越希望把箱子里的物件全翻出来看看。如果是一只“透明箱子”,一进场就一目了然,还有人在旁边详加说明,那么公众在弄清事件原委后,就会转移兴奋点。

  客观地说,有些重大突发事件就是那只“不透明箱子”。那么,从它进入公众视野的初始,就在公众关切的目光中打开它,让公众看个明白吧。(特约评论员陈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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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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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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