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为了发展经济,福建晋江市向灵源街道大山后村的村民共征得4300多亩地,承诺村民可获得征地面积的7%作为回拨地为社区安置地。5年过去了,当地政府至今未兑现这个“空头支票”。村民追讨征地补偿5年未果,反被官员称为“土匪”:历史上属于土匪村,大部分村民心胸狭窄。(8月4日中国网)
一些人似乎特别喜欢妖魔化民众正当的维权行为,民众稍有不同观点,便将他们污名为“刁民”、“土匪”之类———当地官员污名得更彻底,不只是污蔑一两个村民,村民集体维权,当地官员就将整个村子都污名为“土匪村”。这种不仅不兑现承诺,还将维权者污蔑为土匪的行为,身上倒有着不少的“匪气”。
从报道看,村民没有任何土匪行为,他们只是依据当初的承诺和法律规定维护正当权利,要的都是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质疑的也都合情合理,没拿什么当要挟,没绑架什么,没破坏社会秩序,没一点儿土匪的蛮横、霸道和刁钻,心胸狭窄更是无稽之谈。
土地被征的村民无权无钱无力,又无法与当地政府博弈,被地方官员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根本当不了“土匪”。而即使只是一个村官,由于掌握资源,并受到上级政府的支持,在利益上与上级政府绑成一块,凌驾于法律之上,藐视民众,打压上访的村民,这才是真正的“土匪”行径。而且,他们还能利用自身的话语权,将正当维权的村民描述为土匪,这真是霸道得不能再霸道了。
在有些地方,民众对官员稍有不敬之词,当地政府动辄就课以诽谤罪,甚至跨省追捕,而像官员这么污蔑村民,污蔑一个村,村民们可以告他“诽谤罪”吗?(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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