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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延长部分公路收费年限 未说明延期原因

2011年08月12日 16: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山东方面对该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延长部分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作出正式批复,同意对"请示"中所提及的境内省道、国道及高速公路延长收费年限,但批复未说明原因。

  这次批复的延长收费年限的公路共包括1条省道、3条国道及两条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时限从17个月到5年不等。批复中说,"同意延长青岛大珠山收费站收费期限1年5个月;延长国道206昌邑收费站等3处收费站收费期限5年。""同意延长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烟栖段等4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5年;延长沈阳-海口高速公路栖莱段收费期限4年3个月。"

  批复未对因何种原因延长上述公路的收费年限作出说明,但要求"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和技术措施,加强道路管理,提高还款比率,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记者了解到,上述批复中,位于204国道上的青岛大珠山收费站,收费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延期至2013年5月9日。这已经是该收费站第三次延期收费。关于该收费站收费期限"再三"延长,此前,青岛市公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2年经国家交通部批准,连接烟台与青岛两地的烟青一级公路被"升格"为国道204线,"此后多次对烟青路改造和大修,政府一直在进行投入,现在收费还是还贷需要。"关于沈阳到海口高速公路延长收费年限,该高速公路日照段管理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都是按照国家政策办的。"开始时批准的收费年限较短,以后就会按照政策延长。"

  记者了解到,沈阳到海口高速公路原名同三高速。在山东省境内是分段建设,竣工及开通时间也不尽相同。同时,这条高速公路属于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的资产,因为此前属于"断头路",未完全连接起来,收费情况不理想。"现在还面临还贷压力。"

  虽然国家层面正在下决心对收费公路进行清理,以降低物流成本,但真要做到高速公路免费,似乎有很多难处。山东省交通厅的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做过测算,如果高速公路停止收费,山东省每年需要拿出近千亿元进行高速公路的建设与维护,这个压力财政无法承担。同时,他告诉记者,即使一条高速公路到了收费年限,也会被延长。"拿济南到青岛的高速公路来说,有南北两条高速路,北线运行多年,如果济青北线到年限停止收费,那新建的济青南线谁还走?"这些问题也确实值得我们思考。(记者姜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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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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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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