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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因公伤亡抚恤待遇偏低 职业保障机制亟待建立(3)

2011年09月12日 17:4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各地探索优待英雄

  近年来,我国参加海外维和、武装护航等地区事务增多,更有地震、洪灾等天灾需民警第一时间在一线“作战”,加之正值社会转型期,矛盾突显、案件多发,公安民警的职业风险持续递增,形成高风险、高压力、高患病的职业特征。仅昆明市公安局2010年以来就牺牲7位民警,2011年上半年就有22人负伤。尽管如此,在涉及群众利益、国家安全的关键时刻,公安民警依然会义无反顾地冲上去,但他们牺牲或伤残后的医疗救治、抚恤等问题如何完善?对此,各地公安机关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作出了积极探索和努力。

  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从2006年起,多次协调联动省卫生厅和各大医院院长,以长效机制的形式为全省公安民警设立了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不仅在云南各大医院收费窗口标明了“急诊和警察、军人、老弱优先”的字样,并规定民警因公负伤可先抢救、后缴费。同时,公安厅党委还建立了全省公安英烈基金会和民警互助金制度。

  据了解,在上海、江苏南通和云南大理等地,也已实行民警工伤保险制度;新疆的个别县市为民警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克拉玛依市由地方财政拨款对民警因公负伤医药费予以全额保障。

  昆明市公安局自2002年6月以来,每年与保险公司签订《昆明市公安局长责任保险》,使因公牺牲被评为烈士的民警可获商业保险赔偿金22万元;因公牺牲可获商业保险赔偿金16万元;在职民警非因公死亡也可获赔偿金8万元。自2011年6月起,该局还为民警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患30种重疾病之一的民警可获两万元赔偿。

  据云南曲靖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安庆荣介绍,曲靖市从政府层面制定了《曲靖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工伤保险基金由同级财政按本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0.3%的比例列入预算,缴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全市公安民警参保人数达7978人,公安民警因公负伤进行医疗救治终结后,所涉及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全额报销。

  尽管如此,由于目前各省自行筹集的基金缴费率仅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3%,基金保险待遇和抗风险能力十分有限,以致现行很多“基金”在面对伤残民警长期康复治疗和英烈家属的诸多实际困难时,依然显得“杯水车薪”,爱莫能助。

  “我们要求民警讲敬业、讲奉献,但民警在家庭中有三重身份,即经济支柱、劳力支柱、精神支柱。民警如因公伤亡,家庭的三大支柱将轰然倒塌。如民警伤亡前其家庭是小康水平,伤后将步入贫困;如伤亡前生活贫困,伤亡后其家庭将难以生活。”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处长宁靖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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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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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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