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无证滥伐700余棵树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砍伐的树木以松树为主,还有杉树、柏树。当地甲高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贺昌军痛心地说,这些树木的树龄起码在20年以上。
赵顺掏出随身携带的卷尺,测得被砍最大的一棵树的直径是0.26米,而这样的树不止一棵,连直径仅0.07米的几棵“幼树”也未幸免于难。总共有多少棵树被砍呢?大地村党支部书记陈朝碧称,“大约七百棵”。和他一样,甲高镇纪委副书记周传元表示大地村砍了700余棵树。
当地不少村民告诉记者,“天子坡”直线距长江仅10余公里,是江防林。然而,奉节县林业局相关人士则否认了这个说法。甲高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贺昌军称,被伐的那些树木属于集体林,事发后他们上报给县林业局的砍伐数量是60立方米。
大地村二组一名姓梁的村民说,去年10月前后,陈朝碧雇他砍树。梁某说,工钱是按加工好的方条块计算,每米0.5元,也就是说如果一棵大树被加工成了10块方木块,每块3米长的话,他每砍一棵树的工钱就是15元。“村里现在还欠着我2000多元的工钱。”梁某说,砍树人当时有七八个,共砍了十多天。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方木条每立方米的价格达到了1200元,且供不应求。而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包工头表示,目前在奉节市场,3米左右长的方木块,一块就可以卖到15元左右,除掉人工费等很赚钱。
伐者究竟有没有砍伐证呢?昨天,奉节县林业局相关人士明确称,大地村属无证砍伐。
无证砍伐700多棵树木,应该怎样处理呢?
昨天,奉节县林业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现在已立案展开侦查,“肯定要抓人的”。据介绍,他们已经查封被砍的树木,同时也制止了砍伐行为。至于具体对村委会的责任人作何处理,该人士拒绝回答。
新闻纵深
村支书称修公路筹资伐林
这700棵树,究竟是谁指使滥伐的呢?
昨天,奉节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接到举报后,曾先后四次到过现场,经进一步查证是大地村村委会的集体行为。他说,这些被加工好的方木条还没有来得及出售就被他们查获了。
大地村村党支部书记陈朝碧,今年52岁,当村支书已有15年,2年前开始当护林员,看护近3000亩的森林,每年领取1000多元的护林工资。
陈朝碧说,去年9月,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打算砍伐“天子坡”的集体林,卖了之后的钱用来给大地村二组修建一条公路,不过他承认没有办理砍伐证就开始作业,“这些树木还没有来得及卖,就被森林警察查封了。”他称,自己现在很后悔,知道无证砍伐是违法的。
昨天,大地村村主任钱志海(音)介绍说,村委会共有5名委员,他当天有事未去开会,其余4人确实研究过伐林卖钱修路一事,当时还形成了会议记录,现在因为调查交给了县林业局。
律师说法
涉嫌滥伐林木 责任人最高可判七年
对此事,重庆国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玉盛教授分析认为,在无证的情况下,大地村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伐林,涉嫌滥伐林木,其中村党支部书记陈朝碧要负领导责任。
李玉盛表示,刑法第345条第二款规定,滥伐林木罪一般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巨大(指50立方米以上)者可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如果按甲高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贺昌军说的已按60立方米上报给了县林业局,那么最高可判处相关责任人7年有期徒刑。 (重庆商报记者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