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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省区10月1日起开始跨省转递交通违法记录

2011年10月01日 10: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南昌10月1日电 (记者 刘占昆)由于以往中国内地各省间交通违法记录不互通,外省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往往能“钻空子”躲避处罚。10月1日起,江西、广东、浙江等10个省区将开始跨省转递交通违法记录,异地交通违法行为“逍遥法外”的不合理现象将得到纠正。

  记者1日从江西省交警总队获悉,按照中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江西、江苏、浙江、广东、四川、贵州、吉林、黑龙江、青海、新疆10个省区,将跨省传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

  中国内地车辆牌照号码按省区划分,以往各省区间的“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一般不会及时“沟通交流”。车主在外省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往往抱着侥幸心理,不按规定接受处罚。有的车主甚至故意给车辆办理外省区牌照,利用交通违法记录各省区间不互通的“空子”,达到逃避处罚的目的。

  “这些情况,给交通部门的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江西省交警总队总工程师熊义津表示,实现省区际间违法信息交换,将有利于打击套牌假牌等违法犯罪行为,而这些外地号牌车辆也将无法再“逍遥法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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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庄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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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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