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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泛滥劳务派遣破法律底线 劳动监察力量薄弱(2)

2011年10月29日 13:07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依然很低

  《劳动合同法》实施近4年后,劳动合同签订率显著提高,合同期限短期化现象明显改善。截至2010年底,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比2007年底提高6.3个百分点。广东省抽样调查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1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所占比例从60%降到10%以下,3年左右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占比例从30%提高到80%以上。

  “从执法成绩的角度来看,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的覆盖率已经达到了97%,但是关键词在于‘规模以上企业’。”蔡昉委员说,调查发现劳动合同的签约率是比较低的。从国家统计局对农民工的监测情况看,2010年外出受企业雇用的农民工签合同的比重只有42%,有几个行业中没有签合同的比例非常高,比如建筑业中71%没有签合同,在制造业中有52%没有签合同,服务业中有63%没签合同,这个比例还是相当大的。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农民工已经有1.6亿,其中96%以上都是进城的,这部分人已经是城镇全部就业人数中的1/3,是一个重要的城市就业群体。

  “从增量上来说,每年新增的劳动力主要来自于这部分人,如果这部分人的签约率如此之低,就会导致整个签约率低,特别反映在中小企业和非正规就业的一些行业中。”因此,蔡昉认为:“如果说抓住了农民工的签约情况,实际上就重点抓住了能够显著提高法律执行效力的一方面。”

  郑功成委员也表示,劳动合同法既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依据,又是劳动者安居乐业的基石,还是提高就业质量、保证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的前提条件。包括职业病的防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就很难认定受害的劳动者到底由谁来承担责任,其他一些跟劳动相关的法律政策也很难得以实施。所以劳动合同法是非常重要的。

  劳动监察力量太薄弱了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我国现有劳动保障执法专职监察员约2万人,平均每人需面对1700多户用人单位、近2万名劳动者。与所承担的执法任务相比,机构设置不规范、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严重不足、监察队伍素质有待加强等问题十分突出。

  对此,哈斯巴根委员说:“这个力量太薄弱了,与劳动监察的任务很不适应,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议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的建设和执法人员的能力建设,合理配置劳动监察队伍编制,保证执法工作的必要经费和装备设施,强化执法手段,加大对劳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

  金硕仁委员建议搞好劳动监察工作。“要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劳动监察队伍,其执法重点是以执法行政纠正和打击那些违法经营者,如恶意拖欠员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国家或省规定最低工资标准、随意叫员工加班加点,却不支付加班费等。加强劳务监察的力度十分必要,有利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和完善健康有序的劳动制度。”

  记者 张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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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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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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