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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重建社会信任请自公路始

2011年11月01日 15:0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青年报》10月17日《思想者》专刊出了一个“如何重建中国的社会信任”这一大得不能再大的题目,刊发叶小文《我们是“老百姓”不能“老不信”》、党国英《建立社会信任需要深化改革》、沈杰《为什么今天的社会充满不信任》三篇文章,并在《编者的话》中提出“当你打开水龙头,要相信里头流出来的水没有毒;过马路,要相信所有汽车都会在亮红灯时停下来;坐高铁、地铁,要相信它不会突然追尾;就是你睡觉,也要相信这屋不是‘楼脆脆’;遇事报警,要相信警察不是盗贼的同伙……”

  做文章,有时要小题大做;也有时要大题小做。重建社会信任这样的大题目,需要化大为小。否则,就容易成为无处下嘴的刺猬。重建社会信任,要把公信与私信(个人信用)分开来说。中国人的“公”、“私”概念一直不清楚,经常以公为私,或以私为公,再或者干脆公私融化,搅和在一起。欠债赖账、扶起跌倒的人反而被敲诈,这一类问题自古有之,中外皆有,并非是中国现在才出现的新问题,只是这两年发生得稍微多一些而已。再过一万年,这种属于私人信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的问题也还会存在下去。社会风气好,社会公信力程度高时,私信力也相应会高,也不怕有的人无信。有法律,有法院,有说理的地方,有秉公裁决的地方,怕什么赖账?怕什么敲诈?倘若法院没有公信力,警察和盗贼是同伙,那就甭说做了。因此,《编者的话》提出的假设,几乎都是社会公信力问题。

  什么是社会公信力?如何重建社会公信力?这是需要好好研究的问题。沈杰文章谈到英国有“见死不救罪”;新加坡有惩罚机制,如果获助者事后反咬一口,则必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接受其本人医疗费1至3倍的罚款惩处。一般人以为新加坡人的道德水平较高,其实和法律有关。法律惩罚反咬一口,就说明假如没有这条法律,那里的人可能也不敢轻易救人。任何国家、任何人都不可能在救助他人时先调查一下他人的私人信用程度,搞清他不会反咬一口才去救人,但国家可以做到让救人者不被反咬一口,救人者也对此有信心,这就是国家法律的公信力。法律没有公信力,再怎么研究救人问题也不解决根本问题。

  建立社会公信力不是难于上青天的事情。毛泽东在青年时代写过一篇谈“立木为信”的文章。两千多年前,立根木头,统治者说谁挪到一边,给他若干黄金。没有人相信。后来有人抱着“吃亏上当就一回”的想法,把木头挪到一边去了,真领到黄金。统治者的公信力就这么立起来了,简单吧?当年红军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做到了,人民拥护又喜欢,这就是公信力。从红军到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公信力一直延续,真正做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才有了“红嫂”把自己的奶给伤员喝。当年的国民党号称“政府军”、“中央军”,但没有公信力,受伤了,老百姓连马尿都不给他们喝。

  要重建公信力,很简单的一个办法就是从公路姓“公”做起。由此扩大,让一切姓“公”的切实为“公”,不光“天下为公”,还要“公为天下”。不是搞了“费改税”吗?每年公布收了多少燃油税,如何分配、如何使用的?燃油税收了,就是用来取消公路收费的。不提每年收的燃油税,只提“收费还贷”,这就在公信力上大打折扣。提升公信力,要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做起,公路就是最好的“立木为信”。老百姓开着车,又交燃油税,又交过路费,还批评他们“老不信”,你说让他们信任什么?相信“费改税”了?相信纳税后公路就姓“公”了?不是“老不信”,是600多年的“收费还贷”公路让人没法相信。(苏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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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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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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