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广东普宁教师10年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政府批示处置

2011年12月02日 11:10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东普宁等地教师10年未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见报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揭阳市主要领导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普宁市及时妥善处置。

  11月30日晚上,普宁市连夜召开书记办公会,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部分教师反映的有关住房公积金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和测算。普宁市委市政府表示,不管财力有多困难,决定以2011年1月1日为起始,开始为教师缴存住房公积金,解决全市教师住房公积金问题。

  普宁市委市政府表示,将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集资金,确保为全市教师缴存住房公积金资金到位。对于前期教师队伍拖欠部分的公积金,该市将视财政状况,给予逐步解决。(记者 李刚)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肖媛媛】
    ----- 教育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