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西藏僧尼纳入社保体系 不受户籍限制本自愿原则

2011年12月09日 06:2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减轻广大僧众的后顾之忧,切实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实现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最近,西藏自治区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寺庙僧尼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规定:凡属西藏登记寺庙在编年满18岁的僧尼,不受户籍限制,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寺庙所在地按照自治区现行规定统一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暂行办法规定: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寺庙僧尼,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初次参保时已年满60周岁的僧尼,不必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僧尼距领取养老金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实际年限缴费,允许本人自愿选择档次进行补缴,累计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 (记者扎西)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吉翔】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