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2011年官员思想新变化:更重视人民权利(2)
从社会管制到社会自治
社会管理创新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迫切需要。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3月,“社会管理创新”首次以重要篇幅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并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单独成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已被各级政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能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根本利益,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已成共识。
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质是社会自治。自治的过程也就是大家共同参与的过程,理性讨论和交流的过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过程。在社会自治这个层面,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才能较为真实地显示出来,社会管理创新的最终目标就是社会的事最终由社会来管,还权于民,从而让社会有活力,让个人有自由,让人民有尊严,共建和谐社会。一个和谐的社会一定是一个社会完全自治的社会。
从社会公德建设到政治道德建设
政治是有道德的政治,是有理想的政治。不要道德的政治是权力政治,政治道德建设是社会道德建设的前提与基础。其中两个方面的建设不可或缺,一个是文化建设,一个是政治公信力建设。十七届六中全会聚焦文化改革发展,首次提出了文化强国战略,要求进一步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公信力是道德政治的基本标志,为了提升政治道德,加强政府的公信力。
2011年,是地方换届之年,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陆续展开,公开选拔,公开竞选,逐渐增多,成为政治生活中一大亮点。杜绝“长官意志”和“暗箱操作”,真正让能干事、干成事、群众认同的干部获得提拔重用。要实施“民”可以考官、罢官,真正把“官运”交给人民群众。
从发展是硬道理到化解矛盾也是硬道理
2011年,群体性事件频发,社会群体性事件呈现出多发、易发等特征。化解社会矛盾既需要技巧,又是和发展一样的硬道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人们的基本生活问题已经解决,私人权利的诉求与表达日渐明显,但公共权力并没有及时跟进与改善,私人权利与公共权力的矛盾成为重要矛盾。很多群体性事件,都是私人权利与公共权力的矛盾引起的,甚至是权力者滥用权力的结果。化解这类矛盾,不能靠维稳而维稳,而要通过维权来维稳,通过完善公共权力来保障私人权利来维稳。
2011年发生的典型案例的特征是:私人权利要求在先,公共权力改善在后,私人权利诉求导致的公共权力改革,公共权力改革又反过来保障私人权利。比如: “6·20”郭美美事件引发公共慈善沿着透明方向改革、“7·23”动车事故引发中国铁路改革、 “10·13”小悦悦事件引发社会道德建设、“11·16”血色校车事件引发校车安全管理受关注,等等。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如何在化解矛盾中由被动变为主动,仍然是在以后的时间中需要反思的课题。
综上所述,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从实践来、到实践中去,理性务实,读书不唯书,遵守上级权威而不唯上,充分体现了现实主义的思维路线。 (人民论坛 张爱军 作者为辽宁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博导、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