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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将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从四年一次改为每年举行

2012年01月11日 22: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拉萨1月11日电(白少波 陈香玉)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多吉次仁11日在拉萨说,西藏每4年召开1次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将每年度召开1次。

  从1990年开始,西藏每4年举行1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至今已先后召开了5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1823名民族团结进步集体和先进个人。

  多吉次仁说,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西藏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办公室,2011年通过召开座谈会、事迹报告会、在媒体开设民族团结专栏等方式庆祝了西藏“民族团结月”设立20周年。

  据介绍,西藏在宣传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同时,还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和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和领域,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弘扬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传统。

  多吉次仁介绍,在最近召开的西藏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上,西藏自治区党委将每4年召1次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改为每年度召开1次。

  多吉次仁介绍,2007年西藏日喀则地区江孜抗英遗址宗山广场被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12年又申报西藏自治区博物馆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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