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依法进行 不是“一阵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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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依法进行 不是“一阵风”
2009年01月23日 16:03 来源:中国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月2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刘正荣、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李家明就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接受中外媒体集体采访。

  在介绍专项行动的背景和目的时,刘正荣说,在中国的网民中,19岁以下的占35.6%。网上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危害中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目标和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使中国互联网更加安全,更加可信赖。广大网民,特别是家长和老师支持政府采取这样的行动。

  李家明介绍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举报中心共接到公众举报18590件次,其中对淫秽色情和传播低俗内容的举报占总举报量的77.6%。在近两周的时间里,还接到许多公众来信,纷纷对这次专项行动表示支持,充分说明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是得民心,顺民意的。

  刘正荣指出,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主要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第五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款等的规定。关闭网站的程序也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的,主要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等的规定。在已关闭的1250家网站中,有1085家是根据公众的举报线索查处的。

  关于网上低俗内容的标准,刘正荣说,专项行动一开始就公布了低俗内容的13个主要方面。在确定13个方面内容的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听取了互联网业界和专家的意见,研究了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归纳了一段时间以来公众举报的突出问题。公布低俗内容的13个方面以来,社会各界的反应是积极的,互联网业界和广大公众是认可的。他强调,提供公共服务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对什么是艺术和科学,什么是低级和庸俗,是可以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判别的,有社会标准。

  刘正荣说,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不会是“一阵风”,我们将认真总结这次专项行动积累的经验,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治理互联网的措施,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制定行业规范,健全网站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舆论监督,开展公共教育等等。

  关于境外淫秽色情网站对中国青少年危害,刘正荣说,互联网是国际化的,解决互联网上的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各国国情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各国的关切也会有所不同,应该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促进世界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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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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