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特权牌号”就没特权车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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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特权牌号”就没特权车了?
2009年03月30日 14:21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市,由于“挂有‘蒙0’的所谓‘特权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市民非常反感,呼市公安局日前宣布,“将彻底取消‘蒙0’车牌号,老百姓眼里的‘蒙0’‘特权牌号’将不复存在(3月28日新华网)。

  首先必须肯定,呼市公安局的这一举措,是值得称道。因为挂着“特权牌号”的特权车,在大街上违法又不受处罚,则车里的人不仅享受了特权带来的“便利”,同时还享受了特权给自己带来的优越感,反过来,对普通市民来说,他们不仅要忍受特权车违法给自己造成的实际上的不便,同时心理上更会感到愤懑。取消了“蒙0”这一“特权牌号”,至少在心理层面造成的问题会消失或减轻,这当然是有意义的。

  不过在笔者看来,取消“特权牌号”的意义,也就仅限于此了。简言之就是这一举措只有心理意义而没有实际意义。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挂有“特权牌号”的车辆享有特权,这仅仅是一种现象,本质是开车的人、坐车的人、车辆所属的单位等享有特权。只要特权者本质仍在,那它就一定会顽强地表现出来,不以“蒙0”的方式表现出来,就会以其他方式,比如“蒙×”的方式表现出来。

  因此,要根治特权车现象,只能从根治特权入手。一般来说,执法单位、军事单位的警车、军车或其他担负重要使命的政府车辆,比如追缉逃犯时享受一定的特权,公众不仅不会抱怨,甚至还会主动的提供支持,但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很多人是在利用这些为方便公务而享有的“特权”办私事,这就不能为公众所容忍了。

  取消或限制特权,方法无外乎两条。一曰民主,一曰法治。就民主而言,最主要的是要动员全体市民参与到对特权车的监督中来,比如在网上公布所有公务车辆的牌号,对举报者进行奖励,鼓励网民对特权者进行“人肉搜索”等,周久耕、林嘉祥落马证明通过网络民主监督官员是非常有效的;就法治而言,自然是应该努力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任何人违章,都应该依法处罚,这无庸赘言。

  把老虎改名“大猫”,它也还是老虎,不取消特权,仅仅取消“蒙0”,特权照样会存在。(郭松民)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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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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