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桥秀频发政府处置能力待提高 处罚考验司法智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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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桥秀频发政府处置能力待提高 处罚考验司法智慧
2009年05月27日 09:23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5月21日上午7时许,32岁男子陈富超欲追讨被拖欠款项,爬上广州市海珠桥,上演了一出“跳桥秀”。

  接报后,保安员、警察、消防员陆续到场,对海珠桥实施管制,并安放气垫床,展开劝说。随后,对海珠桥实施了双向的交通封闭。由于正值上班上学时段,引发了4个多小时的交通堵塞,市民因此颇多怨言。

  这时,一位年约六旬的老伯悄悄爬到了跳桥者身旁。

  “握握手,交个朋友吧。”老伯主动伸出右手,跳桥者犹豫了一下,也伸出右手。老伯一抓住跳桥者的手便用力一拉,将他拽下桥梁。

  陈富超先掉到气垫床上,又滑落地上。经确诊,陈手肘骨折、腰椎骨折。

  据相关部门透露,将跳桥者推下的老伯姓赖,年过六十。赖老伯表示,自己最近从媒体上频频获知跳桥作秀的新闻,对这种为一己私心损害大众利益的行为十分不满。

  “推人老伯”如何处罚考验司法智慧

  对赖老伯强行推下“跳桥秀”者的举动,中大政务学院博导陈天祥并不赞成。“老伯粗暴地将人推下桥,很危险,也是不尊重人的生命的表现,而人的生命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得到尊重的!”

  政协委员郭清宏认为,推人者比跳桥者更应受处罚。因为警察没有委派赖老伯这样做,他没有权利去推人,如果多几个这样的阿伯冲上前去,那秩序只能更加混乱。

  究竟法律将如何追究赖老伯,他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法律惩处?广东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延宇认为,赖伯的行为介乎“过失伤害罪”与“故意伤害(间接故意)罪”之间。他分析赖伯推人时,如果目的只是将陈富超推下,而不考虑对方会不会受伤,那虽然他没有直接伤害对方的动机,但由于放纵了伤害结果的发生,那已经构成“故意伤害(间接伤害)罪”;另一方面,赖伯与陈富超一来无冤无仇,二来以为下方放置了气垫,三来出于愤慨而非伤害对方(结合以前确实存在见义勇为的经历),那也有可能被判为因“过于自信”而造成的“过失致人重伤罪”。

  广州市司法机关目前尚未正式回应该事件,相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个案比较特殊,社会关注度也较高,他们会依法认真处理好这一案件。

  “跳桥秀”频发政府处置能力待提高

  记者注意到,仅今年以来广州市内跳楼、跳桥事件见诸报端的就有10多宗。

  据广州市公安局通报,今年以来,广州警方共处理发生在海珠桥的“跳桥”事件15宗,并对其中8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理,对其他人员处以警告等处理。作为跳桥、跳楼事件中现场主要的营救处置力量,广州市消防部门有过一个不完全的统计。仅仅4月份一个月内,广州市发生各类跳桥、跳楼事件68起。

  越秀消防中队队长彭长宝告诉记者,他们中队一个月平均出警七八十次,其中跳桥就占到了15到20次,几乎占到了四分之一的比例,特别是近期,越秀消防中队已经连续几天都耗在海珠桥那里了。

  为什么这么多想“伸冤”的人跑到海珠桥?对于以后如何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广州市民和代表委员们提出了诸多建议。

  陈天祥教授说,既然海珠桥“跳桥秀”事件频频发生,那么政府应该能根据此前的案例制定一个“跳桥应急预案”,政府应该很清楚此类事件该如何处理,怎样尽量缩短处理时间,解除封路。既然能加派协管员来守桥,只是因为交接班而没守住,说明政府完全是可以有所作为的,但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说明政府的管理能力仍有待提高。郭清宏委员也建议政府加强预警,不应只在有跳桥事件发生后才站出来。他指出,政府首先应该责令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为何跳桥者如此“偏爱”海珠桥?除了该桥在结构上比较适合攀爬外,是否也存在管理上的漏洞?

  据记者了解,该桥的治安分属越秀区和海珠区的三个派出所管理(越秀区由人民路派出所分管桥北,桥南则是海珠区滨江路、海幢两家派出所共管,前者管桥东侧半边,后者负责西半侧),每一次来处理“跳桥秀”的部门都不同。对此,广州市人大代表雷建威认为,应该学习广州火车站的做法,由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来全方位统筹,这样会使得责任明确、管理的效率更高。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一方面要对跳桥者进行明确的惩治,用相关的法规对这种妨碍公共秩序的行为加以管制,建议加重跳桥者的惩罚,以震慑跳桥者。

  畅通诉求渠道减少此类事件

  从根本上看,专家们认为,官民畅通的申诉和沟通渠道有助于减少“跳桥秀”的发生。

  暨南大学社科部教授赖松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说社会需要有一个畅通的渠道给这些人去申诉,要有冤可以讲、有说话的地方、有处理机制。“问题总是会有的,但只要有一个畅通的解决渠道,我相信此类事件会越来越少。”

  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也认为,这个事件充分表现出转型时期的社会乱象。对于此类现象,必须保证公民维权的途径顺畅。不要让公民自我人质化,不要以死相逼。“为什么海珠桥会成为维权的场所,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维权的途径不顺畅。就像陈富超自己所说,一个好端端的人为什么要爬上海珠桥呢?”曾德雄说。

  海珠桥跳桥事件是不是反映了人们正常诉求渠道的缺失呢?广州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黄周海透露,4月1日以来的12个跳桥当事者中,没有一位通过信访表达自己的诉求。他认为,广州的信访渠道在全国来说也是健全得比较早的,绝对是通畅的,“我有充分的信心说这句话。”

  为什么在信访渠道畅通的情况下还会频频出现“跳桥秀”呢?广州市信访局负责接访的副局长赵丽真表示,主要是跳桥者与一般信访者表达诉求的渠道存在差异。“他们都没有来到我们这里信访,我们所有的记录里面都没有他们的诉求。”

  黄周海建议,应该加强属地管理的服务,让跳桥者的有关诉求就地得到解决。“频频上演的‘跳桥秀’,也引起广州信访部门反思。目前信访部门正在研讨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

  黄周海透露,“分管信访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也在倒查这12个跳桥的人,有没有我们处理得不好的。也让我们找找在信访工作范围内有没有治标治本的可行办法。”(本报记者 邓新建)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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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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