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最近山西大同大学的教职工们迎来了十年一遇的集资分房的好事,但由于僧多粥少,为分房明争暗斗的事也悄悄地在网上流传开来。多个网站流传该校有60多对教工夫妇为了分两套房,突击“假离婚”。而校方已证实并公布了15对离婚者的信息。(据7月14日《广州日报》)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在同一所学校里,出现如此密集的婚变,怎么看都不是正常现象。通过离婚获得分房、生育、拆迁补偿等利益的报道,早已是屡见不鲜。这样的丑剧一再上演,不但折射出利益相关人的道德缺失,更暴露了相关法规制度存在明显的漏洞。
市场经济中人人都是市场理性人,都想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望房兴叹”的今天,面对集资建房的福利,如果能多分到一套房子,其获得的市场差价可能相当于半辈子的积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简单地用道德和诚信去评价假离婚者,因为这并不证明这些教工的素质比其他人低劣。
对于大同大学出现的“分房拆婚”现象,我们需要更多地从法规制度的层面找原因。如果学校事前作过充分调研,在确定分房方案时让假离婚者无机可乘,无利可图,甚至得不偿失,想来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争相离婚。
一个道德良好的社会,必是一个法规健全的社会,反之亦然。法律制度是桶,人的道德是水,“水桶理论”同样适用于法规和道德,一旦某一块木板短缺,里面的水就会从这里漏掉。这是人的本能使然,而弥补它的方法,惟有提高法规制度的“高度”这一条路——这是大同大学“分房拆婚”现象给我们带来的更为深层次的思考。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