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2009年1月1日起,在义务教育学校已经先行实施绩效工资。
说实话,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个好消息还是坏消息。说白了,我不知道这意味着我的工资是涨还是落。
理论上,绩效工资是个好东西。绩效好的,多拿钱;绩效差的,少拿钱。打破旱涝保收的铁饭碗,既体现公平,又彰显效率。连年在单位被评为优秀的我,相信自己有能力拿到较高的绩效工资。但让我忧的是,绩效好坏如何考核,由谁考核?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吗?也就是说,在劳动权益保障严重滞后的境况之下,绩效工资会不会成为由权力和资本,或者领导意志任意拿捏的东西?
更让我担忧的,是绩效工资延续了事业单位改革只“破”不“立”的窠臼。我国,事业单位身上“天然”地承载了教育、医疗、科研等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提供职能。
但是,可以看到,这些年的事业单位改革一直在削减人员和经费的思路上,使事业单位改革成为了一个政府甩包袱、卸责任的过程。以绩效工资为例,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县级财政保障几乎就是自筹的代名词。学校自筹,医院自筹,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老百姓。这样一来,必将造成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体系等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进一步的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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