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九月八日电(记者 徐向良)云南省民委官员今日透露,该省将举办“云南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在民族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大会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之际召开,更显意义之特殊。
位于中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共有二十五个世居的少数民族,其中人口较少民族就有七个,占全国人口较少民族的三分之一。大部分少数民族居住在偏远山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近年来,云南省提出“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目标,在全国率先实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率先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性法规、率先制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特殊政策等,使得各民族生活不断改善,得到国务院和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事实上,云南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形成,是和中国的民族政策是分不开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政府就把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教育文化事业;此外,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等,均受到尊重,。
据了解,近年来云南省认真执行国家民族政策,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多年没有发生过因民族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民族工作成绩显著。截至二00八年,该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已连续六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一万二千余元。此外,该省在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等方面的工作,也成为该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大亮点。
云南省民委副主任木桢透露,“大会”将有一百一十三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八十七名个人受到表彰。“他们都是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先锋,他们的事迹,生动地反映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时代风貌,彰显了各组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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