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沪穗“户籍新政”之后,期待北京——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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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沪穗“户籍新政”之后,期待北京
2010年01月07日 04:13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月1日,《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条例”里最有价值的是,规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和入户的条件:满足在广东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5年等条件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满足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7年等条件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入学和入户的具体办法,“尚须各地自行制定”。同时,广东省主要负责人在部署2010年工作时亦指出,拟通过探索推广“积分制”等办法,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此前的2009年2月,上海市公布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社保7年,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在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获得上海户籍。

  中国三大城市,上海、广州(广东全省推行户籍“积分制”,当然包括广州)和北京,已有两个城市的户口壁垒出现松动迹象,而北京,目前尚无相关信息传出。

  广州是农民工最多、也是农民工贡献最大的城市,通过“积分制”让他们以及大量的流动人员拥有当地户籍,这的确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善政,尽管这个政策来得似乎晚了一点,但仍具有特殊的制度标本价值和意义,值得北京借鉴。

  实事求是地说,无论是上海还是广东,“积分制”的管理办法,和很多制度一样,不仅小心翼翼,而且在具体积分方面亦显得过于复杂和苛刻,而且随意性也比较强。但站在公共政策的角度,很显然,评价一个制度核心的价值的最大标准,是看其对现有的不公正制度的突破,而并不在于其是否一出生就“完美无缺”;一个善政,其最大的标志亦在于包含了多少人文关怀。

  广东省仅农民工就有2600万,广州市流动人员已接近600万,几乎与户籍人口773万人相当。任何一个当政者都担心贸然放开户籍管理,会对当地财政以及社会管理带来压力,但任何一个当政者亦应该明白,在谁的任期内,解决流动人口的入户问题,那是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善政。

  实际上,设定一个门槛,完全可以将这种压力进行缓解。我们注意到,上海和广东对申请户籍都设定了“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这样的门槛。不妨设想,在一个地方有固定住处,连续工作7年并缴纳各种税费,哪里还是“流动人员”?如果说过去用“暂住”一词,并不能准确表述这些人的生活状况,对已有7年以上的稳定工作和生活者,即使是用“流动人员”的表述,也是不准确的。而设立7年的门槛,却可以让城市政府有一个缓冲的过程而已,不至于一下子承担过大的财政压力。如果设立一个这样的门槛还不愿意松动户籍,那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北京在户籍改革方面已经落后于其他大城市,不仅外来人口入户政策一直悬而未决,多年前颁布的工作居住证转户口制度也成为纸上空文。尽管有消息说北京有望在2010年废除暂住证推行居住证,但目前依然没有具体的举措公布。当然,北京在户籍改革上有自己的难处,但哪怕门槛比上海广州再高那么一点点,也总比按兵不动好。对于旨在做全国“首善之区”的北京而言,无论是履行纳税人权益保障之义务,还是为了城市长远发展之需,改革户籍制度都应早日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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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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