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出台燃放烟花新标准 建筑工地严禁燃放花炮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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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将出台燃放烟花新标准 建筑工地严禁燃放花炮
2010年01月07日 15:10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北京将出台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新标准。昨天(6日)下午,北京市烟花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告上述情况并指出,电子遥控点火烟花将被叫停。

  单位燃放须经市政府许可

  昨天下午市烟花办通报,“烟花爆竹分级分类和标识标注”的新地方标准即将出台。新标准规定,禁止B级及B级以上烟花爆竹在京销售和市民自行燃放。以前由专营单位供应给度假村等燃放点、由专业人员实施燃放B级烟花的做法将被禁止。但经市政府审批的大型燃放活动不受此限制。

  市烟花办指出,今年将加强对各行业系统单位内部燃放活动的管理,明确告知其在举办活动时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五环路以内除国家或本市庆典活动,其他活动如需燃放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市政府申报许可,得到许可后方可燃放。

  今年还明确提出,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明火的区域,一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如建筑工地禁止烟火,因此要严禁燃放花炮。

  不再销售电子遥控点火烟花

  烟花办还明确指出,特别是对于架子烟花(网幕烟花)等国家标准中明确的A级烟花爆竹,严禁在北京市销售和燃放。目前本市烟花爆竹专营单位推出的模仿国庆晚会网幕烟花的“民用网幕烟花”,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的网幕烟花,而是属于C级的喷花类烟花,因此可以销售,但应更改网幕烟花的名称。

  今年新出现的电子遥控点火烟花,因受到相同频率遥控装置的干扰后容易被引爆,在北京也不允许使用。

  体育场馆附近不设销售点

  市烟花办指出,今年五环内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为农历腊月廿四至正月十五(2月7日至2月28日),各专营单位从农历腊月十三(1月27日)开始配送。

  安监局介绍,通过考核符合审批条件的零售网点有2360家,在经过安监部门现场安全环境审查后,实际批准网点将少于2360家。

  此外,刚成为市烟花办成员的市体育局,今年首次规定体育设施周边——如工体等场馆附近,将不再设立花炮销售点。 本报记者 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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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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