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何以治本?——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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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黄打非”何以治本?
2010年03月02日 15:09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文/董瑞丰

  说2009年“扫黄打非”成果斐然,相信多数人不会有异议。年初始于“整治低俗之风”,年末终于“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全年治理力度有目共睹。

  据有关部门总结,无论是加强各部门间的联防协作,还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过去一年都取得重要突破,并且积累了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管理的经验。

  根据披露的信息,新一年里整治力度仍将延续。要严查文化市场、严控网上传播、严管源头渠道、严办大案要案——四个“严”字,勾勒出主管部门的治理决心和思路。

  可以预计,2009年积累的有益经验,2010年会深入探索和完善。相关部门或将进一步强化资源配置,提高技术支持能力,健全联防协作和社会参与机制,并推动其常态化,以期“扫黄打非”标本兼治。

  欢欣鼓舞之余,也要泼一泼凉水。“扫黄打非”由来久矣,治本殊难,待解问题良多。比如,占用大量公共资源的整治模式能否持久?比如,公权力监管若有迫近私权利边界之虞,能否长期获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又比如,集中整治取得的突出成绩,是否会湮没“治本”的“长考”?

  过去一年里,对于网络低俗信息如何界定,就曾引发大范围争议。今年年初个别省市传出消息,手机要屏蔽“黄段子”,也引起舆论反弹。这些事例,一方面再度佐证了信息公开之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部分举措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上还有提升空间。

  公权力对“黄”、“非”加强监管、集中治理,无可非议,但治本还需着力:

  一是依法监管治理。制定清晰明确的法律准绳,不仅为了事后整治师出有名,更为了事前能准确划定各方权利义务,促其自我规范。这一点在不久前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中已有所补足。

  二是依赖社会力量。“扫黄打非”素有依靠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传统,此次互联网“整风”又有奖励举报、“妈妈评审团”的创新,可见民间力量一直是有益补充。但需认识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不只是一个手段,也是一个目的。聚民意支持,取得公众最广泛的认同,此为长久之计。

  三是推动改革,以发展促治本。就文化领域而言,当推动解决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加强文化产业建设,用先进文化占领市场;在全局范围,则还要促进社会和谐因素的持续增长,让不和谐的负面信息受到公众自觉抵制。

  此三者,唯望默志之,笃行之,“扫黄打非”方可期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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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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