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区4月1日起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哈尔滨:市区4月1日起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
2010年03月29日 11:41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8日,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工作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此前备受市民关注的错时上下班制度正式出台。

  据介绍,为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努力为市民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4月1日至11月15日,在市区内实行错时上下班工作制度。根据《通知》,哈尔滨市实行错时上下班制的单位包括市区两级事业单位、市区两级行政服务(审批)窗口单位、中小学校、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以及大型商场超市等。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