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院系统首聘在闽台商任涉台案件调解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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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法院系统首聘在闽台商任涉台案件调解员
2010年04月15日 02: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福州4月14日电 (詹托荣)福州是台商投资的聚集地,由于涉台的民商事案件频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了在闽台商任调解员,调解涉台纠纷。

  记者14日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聘请了20名在闽台商担任涉台民商事审判的特邀调解员,这也是福州市法院系统首次聘任涉台案件调解员。

  此次受聘的20名在闽台商,大多是长期在福州投资、兴业,热心为台胞服务,并熟悉大陆法律政策的台商。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介绍,受聘的20名在闽台商将以调解员的身份参与涉台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借助特邀调解员的“同乡之情、同业之谊”,及时化解涉台纠纷,促进涉台案件的妥善处理。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表示,聘请台商任涉台案件调解员,是福州法院系统推动涉台审判工作先行先试的一个重要举措,能有效维护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为两岸交流合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福州市法院系统共审结了涉台民商事案件2512件;由于涉台民商事案件增多,成立了专门的涉台审判机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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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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