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抽几口烟,就喝一口酒。
“你再这样把空气弄得乌烟瘴气,我就走了。”我警吿她,“不吃肉的话,你至少吃点菜呀。”
她对着桌上的菜和肉摇头。
似乎有恃无恐地,照样抽几口烟,喝一口酒。
对她这样自暴自弃,我很生气,但没有真的走掉,只是叹息,仍然坐在她对面。
“你真的要走,就走吧。”她的眼睛红红的,像盈满了水,快溢出来,但又没有。
她明知道我是在威胁她,所以我只好自己投降。
“再陪你一下。”我说。做出闲闲的表情,迟疑地说:“回去也没事。”
“立强在家。”她好心肠地:“回去回去,别让他一个人等太久。”
我摇头,没有看她,瞧着咖啡厅的门,期盼有认识的人走进来。
生活太寂寞,日子太孤独。随便有个谁都好,可以陪我们聊天的就可以了,话不投机也没关系,一个人讲几句,让时间容易过去。
她做出好像是真的不在乎的样子:“反正我已经习惯一个人过日子,总要习惯的嘛。”
生活在一个群体的社会,看似热闹喧嚷,却是浮在啤酒杯上的泡沫,大家都是一个人在过日子。
“还是你的立强最好。”她把烟圈吐在空中,喝了酒,揉熄烟头,重新开始点燃另一支烟,再唤来一杯酒。“因此你不需要烟,也不需要酒。”
我微笑。她已经太悲伤,我不想刺激她。
她举起新唤来的酒,问我:“你知道这叫什么吗?”
我喝我的白水,点头回答她:“知道,这叫做酒。”
“不。”她严肃地,正经八百:“你错了,这叫忘情水。”
原来她是靠酒来抵抗悲伤的侵袭。
“幸好。”她把酒杯贴在她的脸颊:“幸好世上有忘情水。”
眼泪从她的脸颊流下来。
不知道在哪一本书里,作者这样写:“只因世上多金庸的绝情谷,所以世人才渴望忘情水。”
只不过,有些记忆,是你的影子,贴身随你一生一世。
“我真羡慕你!”她用手背擦眼泪:“真羡慕你。”
把酒干了,她再要唤侍者,我劝她:“别再喝了。”
她眼睛朦胧:“你不会懂的,你是幸运的人。”
不不不,立强已经搬走三个星期了。我在心里喊着。
一直在微笑,因为有些伤痕不想让人看到,如此而已。
(摘编自《澳门日报》 文/朵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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