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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婚姻法新解引关注 涉房条款被指对女性不公

2011年08月16日 15: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视频: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更符合社会实际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6日电 香港中通社16日发文说,被网友称为“21世纪丈母娘意见最大”的《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成了内地千万家庭上周末讨论最多的话题。有专家认为,该司法解释可能会增强女性经济独立和人格独立意识,但这会产生一个不可忽视的副作用,就是“促使生育率的进一步下降”。

  文章摘编如下:

  被网友称为“21世纪丈母娘意见最大”的《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成了内地千万家庭上周末讨论最多的话题。

  这条8月13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个人按揭买的房,离婚时还是归个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有网友认为,这将引发内地婚姻观的转变,“从今天起,不再为了房子而结婚,让‘丈母娘推高房价’不再成为中国特色”。

  新的司法解释因出现“男方父母买房属个人财产,儿媳没份”的条款,而被称为“21世纪丈母娘意见最大的规定”。

  根据内地习俗,新人结婚,大多男方出钱买房,而房子婚后自动成为共同财产。于是便有了“女孩是招商银行,男孩是建设银行”的说法。《婚姻法》最新解释出台后,男女都成了“建设银行”。

  “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真正实现了男女平等。我会告诉女儿要自强自立,撑起自己的一片天。”网友“走钢索的人”为此拍手叫好,甚至称该条款为“人类走向母系社会的开端”。

  许多网友尤其是女性网友表达了不满,认为这是“扫平了男人出轨的最后一道屏障”。

  持“该条款对女性不公”观点的不止是女性。长期研究人口与生育问题的学者何亚福认为,忽视了女性生育和做家务方面的付出。他撰文指出,可能会增强女性经济独立和人格独立意识,但这会产生一个不可忽视的副作用,就是“促使生育率的进一步下降”。“这会促使女性不愿意生孩子和抚养孩子,不愿意当家庭主妇,并催生一大批事业女强人和不结婚的单身女人,也会使离婚变得更容易。”

  而《新京报》社论则认为,新的司法解释虽引起争议,却并未逾越先前的《婚姻法》。文章指出,虽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只登记一方的名字,不是共有财产,但法律没有禁止女方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解决现实中可能存在的法律无法界定的“不公平”,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毕竟,在财产方面,《婚姻法》还是尊重夫妻双方的意见。

  文中还提到,“在财产权利意识日益高涨的中国,婚姻也需面临‘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庄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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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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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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