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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不能继续工作怎么办?

2010年09月07日 14:09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问: 我怀孕已经6个月了,由于身体不舒服,不能再继续工作。请问现在我可以把保险停掉么?我的居留明年2月份到期,这样会影响我明年两年换两年的工作居留么?请问我有哪些母婴补助可以申请呢?

  答:您已经怀孕6个月,如果您的雇佣合同仍未到期,那么按照规定,任何用工单位都不能在妇女怀孕期间,以此为理由解除工作合同,除非工人自己要求辞工。如果您由于身体不舒服想休息或无法继续工作,可以到社区医院让医生做检查,并开出病假单,如此,您可以在家休息,由老板继续为您支付工作保险,由社会保险局支付您工资,上述病假单需要每星期到医生那里更新一次。但是如果您自己不想继续工作,但又没有医生的正式病假单,主动提出解除工作合同后,工作保险会被停掉,社会保险局也不会给您开病假工资。

  明年您换两年居留的时候,劳工部审核的是您的保险记录,按照规定,如果您在换居留的时候仍然在上保险,您需要至少有一年的工作保险记录;如果您在换居留的时候已经把保险BAJA掉,那么您最后两年的保险记录需要够18个月,并且还需要提供一份预备工作合同。无法提供足够保险记录时,也应提供如下可以具备的材料,如正式的病假单、无法继续工作的凭据、其它收入来源的凭证,如您先生的工资单、工作合同等。

  西班牙政府正在对母婴补助政策做调整,已经提出草案,将在明年1月1日取消2500欧元的母婴补助。如果您的孩子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按照现行政策,您将可以获得2500欧元补助,这个日期后出生的孩子将无法获得该项补助。孩子出生后直到孩子满三周岁之前,您上工作保险后,可以向财税局提出申请每个月100欧元的补助。(摘自:西班牙《欧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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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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