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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商》:社会需要不断前行企业家负有重要责任

2011年01月31日 16: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福州1月31日电 2011年第二期《闽商》杂志(提前出版)刊文称,“闽商群体再也不是二、三十年前把脚上的泥巴洗洗,在自家的后院开个小作坊的小老板了”;但是,“社会需要不断前行,企业与企业家负有重要的责任。”

  这篇题为《不断前行》的卷首语文章称赞福耀集团老板曹德旺是闽商群体的杰出代表。在由中新社福建分社主办的2010福建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中,曹德旺以“慈善人物”被评为福建10个年度人物之一,可以说是实至名归。

  2010年,曹德旺和福耀集团“豪捐”10亿,其中捐助玉树地震、西南五省区旱灾灾民的善款总计3亿元,而为福州市图书馆和福清公益事业的善款则总共7亿元;同年,他成立了“河仁慈善基金会”,捐出其家族所持福耀集团下辖的福耀玻璃股份公司70%的股份。

  该文还提及,三年前从福州飞往长春的航班上,曹德旺独自一人拖着拉杆箱乘机、坐普通舱,这同样让人感到敬意。

  文章说,社会大众不仅希望了解象曹德旺这样闽商富豪的创业传奇故事、经商之道、财富人生;而似乎更关注他们对钱财的态度和对社会的态度。因为“作为人类的同路人,彼此之间是需要相互依存的,在不断前行的过程中,我们的目光是否相遇、思想能否交流、心灵能否契合并不要紧,但我们的道德标准能否一致则至关重要,这与财富的多寡、权力的大小、学问的深浅没有关系。”

  文章认为,福建的发展凝聚着全体闽商的贡献,福建的发展在为闽商创造更多的投资良机。不仅仅是闽商,每一个人都处在这样一个社会大发展、大变革中,需要不断前行,不可停歇。文章续称,福建年度人物评选是向代表社会良心、向创造社会核心价值并且不断前行的人们致敬。

  文章说,尽管我们不能象曹德旺那样成为“年度人物”,也不能投巨资于产业、港口、城市,但总可以做个建设者、参与者。即便是做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只要真心而为,在每一天、每一年的前行中,就算把一片小小的纸屑丢进垃圾筒;或者把好方向盘不将车开到人行道上,都十分有意义,也很令人鼓舞。

  《闽商》杂志由中新社福建分社主办。2011年第二期还刊发《闽商的蓝色基因》专文,介绍福建年度人物评选情况,分析这些年度人物的人格要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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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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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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