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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投资移民签证政策解析

2011年04月13日 16:46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移民美国长久以来都是海内外华人关注的热点,要获取美国永久居留权(通常称为绿卡)并不容易。对于还没有工作签证的申请者来说,不得不面对工作签证限额的问题,对于在美国已经获得工作签证的人士来说,申请美国绿卡却要经历遥遥无期的等待。相比其他签证类型而言,通过EB-5投资移民来获取美国永久绿卡,要比走专业人才引入、拿工作签证碰运气等方式要容易得多,这也是EB-5项目近年来在中国走热的重要原因。近日,美国陆续推出不同种类的EB-5项目,国际律师楼移民专家认为,这将再次推高赴美投资移民的火热趋势。

  EB-5类美国投资移民,即Employment-based Fifth Preference,中文意思是“第五类优先就业型移民签证”,是美国一项专门鼓励外国投资者而设的投资移民项目。EB-5在1990年立法设定,是如今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对于那些能承担得起巨大投资额的移民人士而言,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个便捷渠道。

  EB-5项目的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①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0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②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5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③在经政府批准的特定区域投资50万美元,即可通过投资形成一个经济主体(根据美国相关政策,EB-5项目把这样的经济主体称为“地区中心”),经济主体既可以是私营主体也可以是公共事业单位。通过这个项目,投入经济主体所积累的资金,将被引入特定的美国地区。

  一般而言,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在资料备齐送件后的二至六个月,即可获知其申请是否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并于六至八个月内获发有条件的移民签证(有条件限制绿卡),而投资者在相关规限的五年投资期过后,只需通过美国移民局审批允许,即可获得无条件绿卡,同时投资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样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权。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个,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地区中心”内的投资人。

  此外,美国对于EB-5申请人的条件规定也相对宽松,没有学历、语言、年龄和商业背景的要求,只需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所得(包括个人积累所得、遗赠、继承等多种方式)。(摘自:美国《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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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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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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