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华人新闻

问答:回国发展如何兼顾美国绿卡

2011年04月27日 16:20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问:本人持有美国绿卡,去年12月初回中国发展,至今已5个多月了。我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下月将在上海举行,我是主办人,绝对不能缺席,但又恐怕超过6个月返回美国绿卡被注销,请问汤律师,我该怎么办?听说办回美证可以在美国境外呆2年,可不可以人已经在中国,补办一个回美证,不知需要什么手续?

  汤学武律师答:通常情况下,美国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连续逗留超过6个月或更长时间,需要办理回美证(Re-entry Permit)。回美证目前移民局规定需要打指模,而打指模应在美国境内。所以,你在离开美国之前的1至2个月就要提前提出申请,打完指模后再离开。至于说你偶尔离开美国超过了6个月,只要你能证明你同美国仍然存在着关系,比如你的家人在美国,你在这里有业务、有银行账户、有报税等等,通常你的绿卡不会被取消。(摘自:美国《侨报》)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朱峰】
    ----- 华人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