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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小童未铺地毯 被指扰民纽约华人收律师信

2011年06月01日 14: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在纽约,许多公寓楼规定公寓住户必须在屋内地板上铺上一定面积的地毯,降低走路时产生的噪音,以防止影响楼下住户的生活作息。华裔林先生的父亲租住在下东城政府楼,近期便因未在屋内地板铺上地毯,产生噪音过大,不仅遭人投诉,更因此收到楼宇物业管理公司发出的律师信。

  林先生5月30日求助福建同乡会律师咨询服务时表示,父亲、胞妹及胞妹的5岁女儿共同租住在下东城樱桃街(Cherry St)政府楼公寓,时间已有多年。当初迁入时,楼宇管理人员确实提出要求,要父亲在室内地板铺上地毯,但父亲及胞妹嫌麻烦,未有在意,认为只要轻手轻脚活动,并不会产生多大的噪音。长久以来,也确实和楼下邻居相安无事。

  随着胞妹的女儿年纪渐长,现已5岁多,常常会在家中蹦蹦跳跳,再加上一位亲友前段时间将2岁多的儿子寄养在父亲家中,两个小孩在家中玩闹便更加热闹。林先生说,楼下邻居不久前曾上楼来投诉,要求父亲及胞妹管管小孩,轻声走路,并要求父亲在屋内铺上地毯。

  由于铺地毯工程太大,家人改买了儿童玩耍用的泡沫垫,但由于疏忽,还未及时铺上。

  林先生说,自上次楼下邻居上来投诉之后,未再接到楼下住户的投诉,以为没事了。岂料,日前便收到楼宇物业管理公司发来的律师信,要求作为公寓屋主的父亲到物业管理公司面谈,并要求父亲对公寓内地面进行整改,以减少噪音。

  专业律师戴禺表示,林先生的父亲及胞妹对此事切不可疏忽,应按律师信中指定的时间前往物业管理公司面谈,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根据要求在屋内地板铺上地毯。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按照管理条例,以林先生的父亲及胞妹不履行规定为由,向法院申请仲裁,不再续租并强制要求林先生的父亲及胞妹搬迁。(陈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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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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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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