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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劳资盗窃防止法生效 华人业主现金发薪易触法

2011年11月17日 14: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7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从今年4月《劳资盗窃防止法》(Wage Theft Prevention Act,WTPA)生效以来,雇员利用新法在最低工资和超时工资方面告雇主的案件激增。法律业界人士表示,此法有利于雇员保护自己的权利,雇主为避免成为被告,要改变传统付薪习惯。

  律师表示,新法实施以来,一是联邦和纽约州的劳工部门加强了劳资状况的突检,二是劳资纠纷与身份没有关系,法庭上不会问员工身份,所以雇员状告雇主的案例激增,有雇主抱怨生存环境愈发艰难。

  在执法层面上,劳工部执法人员突检餐馆时,会首先声明不涉及身份和报税问题,以免去雇员的顾虑。执法人员一般会问雇员上下班时间、中午休息与吃饭时间、每周工作天数和工作时数、工资金额、工资支付是现金还是支票、上下班是否打卡、是否有加班工资、老板是否分小费等。而当雇员状告雇主时,即便仅仅是口头协议,只要有工友证明、电话记录等都会被法庭接受,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的责任全部在雇主一方。

  法律业界人士表示,此法的目的是对不遵守劳资法的雇主进行更有效的阻吓和更严厉的惩罚。而华人雇主传统现金支付形式、超时工作最易成为被告,为了免受罚款和牢狱之灾,华人业主应尽快改变传统支付薪水的方式。

  《劳资盗窃防止法》规定雇主在雇佣员工时要把劳资方面的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而且必须在每年2月1日前再次通知员工同样的信息。书面通知信息包括:1、正常薪资和加班费;2、员工的薪资的算法;3、雇主是否要申请最低劳资相关的特例,如小费工、用餐及住宿津贴等;4、雇主正常的发薪日等。新法还规定,如果员工不懂英文,雇主必须以员工通晓的文字通知员工。通知后,雇主必须保存员工亲笔签名的回单,雇主必须保存员工相关的薪资资料至少6年。

  新法更明确禁止雇主对有异议的员工实行报复。依据新法,报复的雇主可被罚1000元至10000元的民事罚款,劳工部门还可命令雇主恢复被报复员工的职位。该法律对违法的雇主实施更严厉的惩罚。没有得到最低工资的员工不但可获得应得工资、利息赔偿、律师费,还可获得相当工资差额100%的算定损失赔偿。违反最低劳资或加班劳资条例的雇主还可能被判Class B类轻罪,并受到500到2万元的罚款或最多一年的监禁。(李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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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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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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