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人收礼不超过25美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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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芬兰人收礼不超过25美元
2009年12月11日 17:21 来源:金陵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工作关系,在芬兰,我们接触的是当地的新闻界同行和一些地方官员,他们均是国家公务人员。在交往中我们发现:这些人行为处事谨小慎微,表现之一就是从不接受我们馈赠的任何礼物,哪怕是一个玉石烟嘴、一根香烟或者一件小饰物。

  第一次去芬兰的时候是夏天。芬兰夏季很凉爽,但在奥兰府考察时,我们依然感受到了“武汉”的感觉。行程中,我将一把从国内带去的纸折扇送给辛辛苦苦陪同我们的当地官员托沃兹。这位不善言谈的老兄态度谦和,却称谢不受。事后我们才了解到,在芬兰,公务员法规定:任何公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接受他人赠送的任何礼物。不过,如果赠受双方关系特殊,也可以私下收受礼物,但礼物价值不得超过25美元。如果芬兰的公务人员突破了这个“最低标准”,那么被人举报后,就会丢官罢职,甚至接受刑罚。

  这可绝不是开玩笑,在芬兰考察期间,公务人员因收受礼物而受到法律处分的事情,我们真的没少耳闻。如果说芬兰的公务人员不接受礼物是法律约束,那么他们不接受吃请则显得有些不近人情了——当地官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接受别人的吃请,哪怕双方关系很铁。

  在南芬兰省拍摄时,我们结识了一位摄影界同行。中午我们在一家咖啡馆小憩时,请她喝一杯咖啡——在国内,这简直是一种常识性的礼节,可那位胖乎乎的女士说什么也不肯接受,非要自己掏腰包付款不可!不过,我们也非常理解她——在当地,公务人员哪怕是接受别人的一瓶矿泉水,也要上网申报。

  芬兰人买东西时,总是各买各的,一副AA制的面孔。我第二次去芬兰考察时,在两周时间里,出行均是打的,从未见他们前呼后拥地用公车接送。按理说,公务时间用公车接送客人,这在国内是司空见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芬兰不行。(钱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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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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