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吁公民赴坦桑尼亚勿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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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吁公民赴坦桑尼亚勿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
2009年07月03日 1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近日,坦桑尼亚政府发出通知,重申严禁在坦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同时,坦警方和相关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近期外国人因此遭逮捕、扣押、罚款的事件时有发生。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提醒在坦或拟来坦中国公民,请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坦方有关法律法规,切勿购买、携带象牙或象牙制品。如购买其他野生动物制品或宝石,应做好准备,如通过坦政府授权的销售商,并获取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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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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