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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教总:华小仍处“二等地位” 应制度化增建

2011年07月28日 1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马来西亚教总指出,政府近年来虽在华小建校、迁校及拨款上,作出一些改善,但基于国家教育政策并没任何改变,使人担心这仅应政治需要的权宜之计,因只要与国小相比,即可察觉华小在政府政策下处于“二等地位”。

  教总《1999年至2008年期间,华小建校和迁校》报告更点出,政府在9年期间,批准兴建的16所华小当中,就有12所新华小是在大选前(即1999年、2004年及2008年的3届大选期间)获得批准兴建。其中,在这16所新华小,只有8所已完成并启用、3所在兴建中,另5所华小的建校计划则还有待落实。

  文告指出,政府在这期间,共批准增建16所新华小以及批准75所华小迁校,比起8、90年代华小建校迁校的数目更多,这是全体华社,包括华团和政党长期锲而不舍,极力争取的成果。

  此外,政府在1999年大选期间批准的12所华小迁校,还有2所华小还未完成迁校计划、2004年大选批准的17所华小搬迁,仍有4所华小未完成搬迁计划及2008年大选期间,批准的13所华小搬迁,至今有10所华小未完成迁校计划,当中还有2所华小的迁校计划还没有动工。

  应制度化增建华小

  教总认为,政府对华小的态度,与华社的期望还有很大的距离。教总吁请政府从发展全民教育的角度出发,摒弃狭隘的单元化教育政策,即按照兴建国小的方式,根据华裔人口的增长和小区的需求来制度化增建华小。

  教总也促政府负责华小所有的建设费,并明文规定所有的住宅区都必须规划保留地作为兴建各源流小学的用途,使增建华小获得一个制度化及合情、合理和正常的解决方案,才能根本解决华小不足的问题。

  教总在《1999年至2008年期间,华小建校和迁校》报告中,也冀望各造能继续通过各种管道,促使当局公平对待华文教育的发展,并满足华裔子弟要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和意愿。

  报告说,拨款拨地建校本来就是政府的责任,就像兴建国小时,都是政府亲自拨款和拨地去完成,但政府对华小却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即使是获得政府拨款,华小仍面对校地问题,以致华小建校计划无法顺利进行。

  报告举例,雪兰莪蒲种华小学生人数严重爆满,彭亨文冬竞智华小计划搬迁到当地,以解决当地华小不足的问题,但迄今搬迁计划却因没有校地而迟迟无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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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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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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