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拥有卫生机构近30万个 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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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拥有卫生机构近30万个 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2009年09月08日 14: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九月八日电 (记者 马海燕)到二00八年底,中国拥有卫生机构二十七点八万个;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三点一八亿人。这是卫生部部长陈竺八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字。

  这近三十万个卫生机构中还不包括六十一点三万个农村卫生室。陈竺表示,经过六十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卫生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同样,超三亿的城镇医保人群也不包括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的八点三三亿人。中国政府自二00二年十月出台政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二00三年起开展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进,目前已覆盖全国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陈竺认为,新农合给越来越多的农民带来实惠,对缓解或减轻农民疾病经济负担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陈竺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建国初期建立了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上世纪六十年代在农村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保障职工和农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启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近年来,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经过几十年的不断探索和发展,中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基本覆盖城乡居民。

  与此同时,卫生系统的服务和保障能力以及技术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完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中,发挥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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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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