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下月起销售中药饮片最高加价限35%——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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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下月起销售中药饮片最高加价限35%
2010年01月13日 13:47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月1日起执行的《江苏省中药饮片作价办法》将给中药价格上规矩,办法规定中药饮片生产厂家的利润控制在5%,医院、药店销售时,每10g采购价达到0.61元以上的品种最多加价35%。

  据介绍,“中药饮片”是指经过加工炮制后的,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像金银花、胖大海、人参、甘草等或直接泡水喝或入药煎服的中药都属于中药饮片。品种繁多的中药饮片中有部分列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这部分中药饮片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中药饮片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不管是何种方式管理的中药饮片,定价都必须按“规矩”来。厂家定出厂价时的成本利润率规定为5%;在医院和药店销售时,每10克实际采购价0.6元及以下,最高在此基础上加价45%,每10克实际采购价0.61元及以上,最高加价率35%。

  省物价局还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实行零差率销售。(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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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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