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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门”留日博士称迫不得已 学校采防抄袭措施

2011年01月20日 09: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20日电 综合日本媒体报道,日本广岛大学1月18日作出决定,撤销一名原该校中国籍女留学生的博士学位,并要求这名留学生归还学位证书。该留学生已承认因面临提交期限迫不得已而抄袭且没有表示不服裁定。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这名33岁的原中国留学生名叫吴明玺,曾在广岛大学大学院(研究生院)社会科学研究科博士后期学习,攻读国际社会论。完成博士课程后,她向学校提交了一篇题为《有关中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制度研究》的博士论文。2007年3月7日,她获得了博士学位,随后回国工作。

  2009年7月,日本出版社“溪水社”出版了吴明玺博士论文专著《中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制度研究》。该书发行了505本。

  2009年8月,庆应大学副教授驹形哲哉偶然看到了这一篇论文,并发现其中的相当部分抄袭了自己在2005年出版的著作,驹形教授提出质疑。

  广岛大学经过调查后,证实了吴明玺的抄袭事实。经调查,吴明玺的211页、约25万字的论文中,有超过4000字的内容是从驹形教授的著作《移行期中国的中小企业论》抄袭的。特别在学位论文的前言、要点及“本研究成果”的记述中,约有45%的内容(约1000字)是抄袭的。广岛大学最终认定吴明玺的论文“有违规行为”。2010年8月24日,校长向吴明玺发出了裁定通知。

  2010年12月21日,广岛大学召开“教育研究评议会”就该事件作出评议,再次认定“学位论文有违规行为”,依照广岛大学学位规则,应“撤销学位并收回学位证书”。当日,校长把裁定结果通知了吴明玺。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该留学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国。在校方的调查中,她承认了自己因面临提交期限迫不得已而抄袭。在规定期限内,吴明玺没有表示不服裁定。2011年1月18日,广岛大学正式发布公告:撤销吴明玺的博士学位。

  广岛大学校长浅原利正对该事件表示遗憾,他说,确保研究活动的公平,是高等教育机构的社会责任,学校绝对不允许擅自抄袭他人的著作来冒充自己的研究成果。此次 “违规行为”虽是研究者、学生的个人伦理问题,但校方在指导和审查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将以此为鉴,进行深刻反省。

  广岛大学为防止类似事件在发生,已经向大学院生发放《研究者伦理教育手册》。校方还告知教员,要在平时加强对学生的研究伦理教育。另外,为提高学位审查水准,将强化学位审查体制,积极引入外部审查委员对论文进行审查,确保学位审查的透明性、客观性。

  日本出版社“溪水社”社长木村逸司也发表声明,废弃已绝版的吴明玺博士论文专著《中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制度研究》,愿出运费收回已售书籍,并向读者致歉。

  据了解,吴明玺现任职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社会法律咨询中心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部副主任、《残疾人事业观察》编辑部主任、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东北亚比较法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1月19日晚,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社会法律咨询中心网站删除了有关吴明玺的介绍。(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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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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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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