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才培养工作启动 海归人才可申请经费资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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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人才培养工作启动 海归人才可申请经费资助
2010年02月03日 11:15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2日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0年度优秀专家出国培训人选选派、留学回国人员资助经费申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等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目前开始启动。

  优秀专家出国培训人选选派——主要在全省境内所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对象为50岁以下的具有高级职称、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已被评为国家、省、市专家的优先推荐,本年度河北省的选派指标控制在60名左右。出国培训分长期、中期和短期三种方式。长期为12个月,资助12万元,名额为15名,主要面向从事理论性、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的人员;中期为6个月,资助8万元,主要面向从事应用性、技术性和开发性研究的人员;短期为3个月,资助6万元,主要面向主持重要课题,需要短期出国了解国外相关领域新知识、新技术人员。中短期选派名额共45名。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8日。

  留学回国人员资助经费申报——2010年省引进留学人员资助经费、资助类别主要包括: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小额资助和留学人员创业园资助。其中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申报类别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申报对象需具备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近期回国工作,并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项目处于领先水平等条件; 小额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引进留学人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留学人员创业园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工作业绩突出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8日。

  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我市鼓励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申请设立工作站。申请设站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据了解,我市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

  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分为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两类,标准分别为每项3万元和5万元。申报对象须符合相关条件。如:申请者必须是现在河北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工作半年到两年期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申报课题对接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需要,具备基础性、原创性、前瞻性和先进性,具有应用价值;在站期间只能获得一次省项目资助,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省不再资助。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

  以上工作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单位或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李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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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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