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积极推进污染责任险 已有116家企业参保——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能源频道

湖南积极推进污染责任险 已有116家企业参保

2010年09月02日 10:4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创新政策机制,已投保而未出险的企业续保时保费优惠

  ■对污染较轻的行业,给予积极引导,促使企业自愿投保

  ■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在环境风险大的行业实行强制保险

  2008年7月,湖南省环保厅组织召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确定18家有色、化工、钢铁等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重点,要求这18家企业在2008年年底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2008年7月,湖南省环保厅组织召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确定18家有色、化工、钢铁等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重点,要求这18家企业在2008年年底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116家市级试点单位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险,其中株洲冶炼集团等16家企业已续保。

  ●全省116家市级试点单位陆续投保,已决、未决污染事故赔付金额近120万元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对如何开展也缺乏明确具体的规章制度。针对这种情况,湖南采取了先实践后总结、先试点后推广的方法,边试点边总结。

  为督促18家试点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环保部门多次上门或打电话与这些企业联系,说明试点的重要意义和对企业污染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的积极作用。到2009年7月,18家试点企业陆续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险,初步完成了第一步“先实践”的工作目标。

  针对试点初期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前段时期试点工作的经验,2009年5月,湖南省环保厅、湖南省保监局联合拟定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等进行了多次专题讨论和衔接沟通,几经反复,最终发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湖南保监局《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试点的原则、目标和方法。

  为将通知精神落实到位,湖南省环保厅与湖南省保监局联合制定了“深入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保障了试点工作有规可依。环保部门在办理排污许可、开展行业准入审核、“三同时”验收等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引导工作,使企业得到直接和明确的指导。与此同时,湖南省制定了优惠的投保政策,对上年度已投保而未出险的企业,续保时保费优惠5%,连续两年未出险的企业保费优惠10%。株洲市规定,企业保费由排污费补助50%。此外,经与保险公司协商,决定提取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的5%,建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用基金,用于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救助和环境恢复,提高环境污染应急处置能力。

  这些规范性文件以及优惠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共有116家市级试点单位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险,其中株洲冶炼集团等16家企业已续保。

  2008年9月底,株洲昊华农药厂氯化氢泄漏事故的成功处置,对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到目前为止,投保的企业中已有16家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获得了保险公司的服务和赔偿,已决、未决赔付金额合计近120万元。

  ●由于法律法规欠缺、推进工作缺乏强制力,每增加一家投保企业都十分不易

  尽管参与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于污染事故发生后的群众安置、减少矛盾激化和政府负担方面都有很好的作用,政府也一直在力推此项工作,但这件叫好的事情却并不叫座。湖南省环保厅污染管理处副处长汤宏认为,最大的难题是法律法规的欠缺。目前国家层面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依据只有“指导意见”,尚未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当前的工作一靠环保部门的工作要求,二靠保险公司的积极游说,三靠企业领导的环境觉悟。其次是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缺乏强制力。“企业总是认为自己的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已经到位,尽管环境风险事故时有发生,但企业认为不会发生在自己头上,主观上不愿意投保,没有安排资金计划,缺乏长期、有效的机制。”

  今年3月12日,湖南湘潭市华业电解金属锰厂在进行新产品实验时,发生了3人死亡、6人受伤、上千人被疏散的毒污染事件。由于没有参保,疏散上千名居民、救治伤者,都要动用政府力量和公共资金。而根据要求,这家企业本应在参保之列。2009年发生镉污染事故的浏阳某化工厂同样没有参保。平安财险湖南分公司责任险管理部总经理邓华明说,公司曾邀请这家企业参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但几次上门做工作都无功而返。对方认为自身没有风险,参保是政府在作秀。湖南岳阳一家从事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的负责人则认为,生产条件达标后,应该是抓管理来预防事故,怎么能先去想出事后怎么办呢?

  如何解决这些难题?湖南环保部门和保监部门寄望于国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在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大的行业,实行强制保险。对污染较轻的行业,给予积极引导,促使企业自愿投保。

  还有一个难题是投保企业太少,使保险公司承担了巨大风险。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要是通过众多企业的参保来化解少数企业的高额赔偿负担。但由于投保企业太少,很难形成规模,没有一定规模,要实现环境风险的分散和分担就会很难。此外,保险公司通常只做投保和理赔两头的工作,而对投保后企业的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工作却不闻不问,没有起到指导企业完善制度、加强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化解和避免风险的作用。汤宏建议,保险公司应加强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方面的技术力量,从第三方角度来帮助企业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完善风险防范制度,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减少和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财产和生命安全。

  ●积极探索渐进性污染责任保险新领域及保费保障新途径

  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是环境保护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两型社会”实验区省部共建的重点内容,是防范和处置环境风险的有效手段。如何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作为深化环保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抓紧抓好,开创一条有湖南特色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新路子,环保部门已经作出了自己的打算。

  汤宏告诉记者,下一步,湖南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一是探索渐进性污染责任保险新领域。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涉重金属企业很多,重金属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重金属污染的一大特点是累积性,省内出现的污染事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重金属长期污染累积造成的。因此,探索渐进性污染造成损失方面的相关险种,在湖南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当前在污染赔偿方面,面临最多的也是长期渐进性污染造成的赔偿,相当多的企业每年都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来解决“农赔”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发展。如果能通过保险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通过保险公司来处理农赔,那么对企业、农民、保险公司、政府都有好处,有利于实现多赢。环保部门正在组织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渐进性污染的保险产品,目前已拿出方案,正在组织论证,一旦取得突破,将会有良好的推广前景。

  二是探索保费保障的新途径。积极探索将排污费、环保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运用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中的新路子,促进环境责任保险进一步深入开展。

记者 张英
参与互动(0)
【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