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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价格下调机制 天然气亟须新定价机制

2011年02月14日 10:52 来源:科技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当前,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缺少价格下调机制,屡次调涨价格让消费者难以接受,亟需制定新的价格机制。

  我国目前的天然气定价机制为:陆上天然气出厂价和天然气管输价格均由国家发改委制定;海上天然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地方建设的管道,经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管输价格可以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城市燃气价格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

  在该定价机制下,我国陆上天然气出厂价在1.17元/立方米左右,仅为同热值燃料油价格的三成到四成。而我国进口天然气价格较高,即使在去年6月1日国产气出厂价调整后,现在不论进口管道气还是进口LNG,气价仍然比国产气价格高1—2倍。

  而新定价机制的基本思路,据专家介绍,首先选择天然气主要消费市场和多气源汇集点作为市场中心,建立市场中心价格与可替代燃料价格变化挂钩的公式,作为国内天然气定价和调价的核心,然后反向回推,形成各省的门站价格和各气田出厂价格,再按门站价格与用户结算。也就是说,新机制改变了过去由政府定价的方式,将天然气价格与市场化的替代品种价格挂钩,形成由市场确定的终端价,再减去管输价格,倒推出门站价。

  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研究结果显示,如果新的定价机制实施,国内天然气价格将有所上涨,而进口价格将下降,价差趋于缩小。据专家介绍,市场净回值定价法是以天然气的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上游供气价格,天然气的市场价值按照竞争性替代能源的热当量价格确定,最终用户价格按市场价值确定。(何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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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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