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不发生“污染转移”,除9家关闭停产外,其余39家全部进入规划园区,并实现产品升级换代
从石家庄市环保局获悉,借助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有利时机,从2008年起,石家庄市实施搬迁市区48家重污染企业的大规模产业结构调整工程,引导城市由工业区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带动区、城乡现代化建设的标志区转型。
经过充分论证,石家庄市政府出台了《加快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在三年的工作中不断修正完善,相继提出了两个补充政策文件,为企业实现搬迁奠定了政策基础。同时,将企业搬迁计划纳入每年“三年大变样”工作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三年来,石家庄市共为搬迁企业提供土地9200亩,拨付基本补偿及政府支持资金46亿元。全力协调企业和上访人员的纠纷,三年间共接待来访人员66人(次),解决纠纷12起,保证了没有一家企业因矛盾而影响搬迁进度。
搬迁企业必须进园区。为保证不发生“污染转移”,石家庄市确定了搬迁企业必须进入指定工业园区的要求,如通华化学、阳光药业、华药玻璃厂等7家进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华化工、金石化肥2家进入循环化工基地等。并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企业在落户园区过程中,治污设施同时上马,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目前,48家搬迁企业中,除9家关闭停产外,其余39家全部进入规划园区。为了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企业搬迁过程中,市环保局积极与企业共同探索产品升级换代措施,从产品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环节,以及排放物的收集、使用、循环利用等各方面入手,为每一家搬迁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实现了企业在搬迁中改造,在改造中升级,在升级中发展。
48家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后,实现了“三个变化”:
——— 城市空气质量变好了。2008年搬迁河北白沙烟草、东华化工总公司等12家企业,2009年搬迁金石化肥、石家庄焦化厂等20家企业,2010年搬迁明石染厂、热电四厂等16家企业,三年共减少烟尘排放24481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1099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646吨,减少化学需氧量3561吨。
——— 城市环境状况变优了。减少了包括宏源化工、东华化工、华北制药等9家异味污染源,清洁了城市空气;完成了地下饮用水源地快枪农药厂、曙光制药厂、远征药业等9家制药企业的环境治理,保障了饮水安全;停产了16家排污企业,削减城市燃煤316万吨,减少了工业污染和二次扬尘。
——— 城市发展前景变美了。所有搬迁企业遗留土地,将按照石家庄市规划设计,根据所在区域,逐步改造成绿地、居民区或商业区。目前48家企业中,有10家由政府收回,9家已拆除,3家正在拆除,4家保留做总部,1家建为居民区,21家正在协调。48个城区重污染源的消失,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记者吴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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