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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立法确保核电发展安全

2011年04月12日 07:5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第九届中国国际核电工业展览会上获悉,我国将立法确保核电发展安全。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长张华祝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会有30台左右核电机组建成投产,全国核电总装机容量将超过4000万千瓦,核电年发电量将达到3200亿千瓦时,核电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2%。

  记者了解到,我国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核电安全,包括计划制定原子能法和推动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等。

  据介绍,当前原子能法已列入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领导下,具体负责法律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工作。(记者 游春亮 实习生 王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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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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