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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力:是“公车改革”还是化公为私?

2011年04月29日 09:59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安徽省电力公司将迈腾1.8T、帕萨特领驭等公车“分配”给300干部引质疑 是“公车改革”还是化公为私?

  安徽省电力公司近年来以“车改”之名,为全系统约30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备公务自驾车,标准逐年提高,从最初的奇瑞汽车到现在价值20万元的一汽迈腾和帕萨特领驭。一切车辆手续及费用由公司负责,拿到车钥匙后,该车就归干部自驾了!

  是公车改革还是化公为私?

  对此,安徽省电力公司领导和普通职工的看法全然不同。

  公司领导认为“车改”降低了管理成本,而不少普通职工则认为,这是以权谋私,变相侵占国有资产,与国家治理“三公消费”的要求背道而驰。

  A

  “车改”猫腻多

  最近,安徽省电力公司部分职工向记者反映,公司把大量公车“分配”给干部,等于把公车私用“合法化”,对这种违规“车改”,普通职工很有意见。

  根据2009年发布的《安徽省电力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公务自驾车配置数量是公司系统处级领导干部数,即有多少副处以上干部就配置多少辆。

  职工反映最强烈的是最新一批配备的价值约20万元的新车。这批车总共185辆,大部分是一汽迈腾1.8T和帕萨特领驭1.8T两款车型,以及3辆丰田凯美瑞。购置费合计3761.8万元。

  部分职工反映,安徽省电力公司为遮人耳目,采取了一种“巧妙”的办法,即自己不直接花钱购车,而是由下属一家公司购买车辆,办理好全部手续后再租赁给省公司,由省公司把车分配给副处以上干部。

  据调查,负责办理车辆购置的是安徽明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宫阿龙承认,他们是省电力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省公司大型物品的招标采购工作。去年4月28日,省公司和明生电力作为甲乙双方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合同期为两年。按照合同规定,省电力公司从明生电力租赁车辆,租赁费包括车辆折旧费(或称损耗补偿费)、车辆购置税、保险费、8.1%的管理费以及车船税、年检费等。

  由中介机构出具的明生电力“车辆租赁咨询报告”显示,每辆一汽迈腾1.8T两年损耗补偿费高达8.2万多元,保险费每辆竟然高达3.3万多元。记者查询保险公司,即使按“较高级”车保标准,一辆一汽迈腾1.8T两年的保险费也不超过1.6万元。省电力公司的车辆保费超出社会车辆1倍多。如此高的保费,令人难以理解。

  高额的损耗补偿费和惊人的保险费,再加上其他费用,合计一辆一汽迈腾每年的租赁费至少6.2万元。帕萨特和丰田凯美瑞的租赁费大致相当。按185辆计算,省电力公司每年要付给民生电力1100万元左右的租车费。

  一些职工还反映,“分配”给副处以上领导的车辆,公司不仅把保险等所有手续办好,而且车辆使用中的交通事故、年审等,都是公司统一办理,对这些干部的服务可谓细致入微。

  不仅如此,车辆租赁合同还规定了许多优惠条款。比如,公司出租的公务自驾车购买时间满5年就予以更新,重新配置新车,旧车由公司收回;公务自驾车的承租使用者在离退休时,公司可将承租车辆以较低价格变卖给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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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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