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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否认建核废料基地传言

2011年05月11日 10:07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来,关于美、日、蒙三国协商在蒙建立核废料储存基地的消息在蒙古国引发广泛争议,《今日报》、《人民权利报》等蒙古国主流媒体纷纷对此进行报道,互联网上讨论也十分热烈。有分析认为,建立核废料储存基地是将蒙古国带入危险境地,是“毁灭蒙古国的决定”。

  蒙古国核能局局长恩赫巴特5月10日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否认政府与美、日曾就在蒙建立核废料储存基地事宜进行过谈判,称“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美、日有这样的想法,我想告诉他们不要有所期望”。

  当日,蒙对外关系部长赞登沙塔尔在会见日本驻蒙古国大使时,双方也一致表示日本《每日新闻》关于在蒙建立核废料储存基地的报道与事实不符,蒙日双方从未就上述问题举行过任何会谈。

  美国媒体也曾于3月30日爆出美政府有意在蒙建核废料储存基地的消息,蒙民众和社会当时一片哗然,各大媒体纷纷报道,讨论是否应该赞同美国人的想法。蒙古国《日报》4月5日头版刊登题为《在蒙古的土地上掩埋核废料吗?》一文说,美国否决了在内华达州建立掩埋核废料基地的计划,而美国与蒙古国官员就在蒙建立核废料储存点的事宜举行过非正式会谈。

  蒙绿党官员布木亚拉格恰在接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在蒙古国戈壁地区储存核废料的消息在很早以前就有过。一些大国看中了地广人稀的蒙古国,认为戈壁地区是储存核废料最合适的地方,因此他们一直没有放弃寻求在蒙古国建立核废料储存基地的可能性。

  蒙政府核能局4月5日在回应美国媒体的有关报道时表示,蒙政府未与外国机构、政府、个人就此问题举行过任何谈判,因为没有举行谈判的法律基础。

  核能局的声明说,2000年11月3日通过的《禁止经过边境口岸进口和出口危险垃圾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以使用、储存、临时储藏、销毁为目的向蒙古国进口危险品垃圾,禁止经过蒙古国领土运输危险品垃圾等。

  分析人士认为,一方面,蒙古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进口危险垃圾;另一方面,由于蒙部分官员和绝大多数普通民众对此持强烈反对态度,即使一些国家开出非常优厚的条件,比如转让核电技术、支付大量资金等,蒙古国支持建核废料储存基地的政治家们也不会以牺牲自己的政治前途来迎合某些外国人。此外,中俄两个邻国也不会同意其它国家的核废料经本国运入蒙古国。鉴于上述原因,现阶段实施在蒙建立核废料储存基地计划的可能性较小。

  (霍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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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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