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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缺煤种能否复制稀土辉煌路径?(2)

2011年06月17日 10: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稀土路径复制

  专家多持谨慎观点

  有业内人士认为,政策层面对稀缺煤种区别对待之后,如果仿照稀土进行总量控制式的保护性开发,那么稀缺煤种与动力煤同样享受低估值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焦煤等稀缺煤种或将再次复制稀土的辉煌路径。

  稀土与稀土股的暴涨就是沿着如下路径展开的:从2006年起,我国实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管理。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发布《2010年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继续对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2010年7月,商务部公布2010年第二批稀土一般贸易出口配额,全年配额同比下滑39.52%。随后便引发了稀土永磁板块的爆发行情,包钢稀土从2010年7月份的30多元一路暴涨到11月份的90多元,涨幅超过200%。

  而从2008年开始,国家开始对出口炼焦煤征收10%关税,加之上文表露的种种政策迹象,有分析人士认为,国家层面正对稀缺煤种进行战略考量,未来焦煤等稀缺煤种很有可能重复稀土的政策路径。

  但大多数受访专家在这方面持谨慎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政策路径上稀缺煤种可能与稀有金属有相似之处:即从无序开发走向保护性开发,但稀缺煤种无论在储量、品性、还是可替代性上,毕竟不等同于稀土、钼等稀有金属,因此最终能否成为下一个稀土,还存在较多不确定性。

  “焦煤分很多种,不可能所有都进行保护性开发,最应该保护的还是主焦煤,而主焦煤又分为不同品质,各方面指标很不一样,即便出台相关政策,也不一定能严格落实。”李廷说。

  张宏则认为,国内稀缺煤种往往分布在不同企业之中,不同地区的市场需求也不一样,完全按照北方稀土的经验和模式——以包钢稀土为整合主体,由少数几家企业控制全国的稀缺煤种,既不太现实,也不太好操作。因此,最可取的措施,还是应该从标准入手,加强资源开发、生产与利用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煤炭贸易专家黄腾的观点是,判断稀缺煤种稀缺与否,要从技术的角度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目前我国高炉炼铁主要依靠焦炭,焦炭是从炼焦煤焦化得来,在我国钢铁需求持续增长、高炉大型化对焦炭品质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我国炼焦煤特别是本来就十分稀缺的主焦煤与肥煤资源,自然变得更加稀缺起来。他预计,10年以后,随着国内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废旧钢铁回炉比例逐步提高,对焦炭需求自然会下降。而随着新一代的无焦炭冶炼技术的成熟推广,焦炭有可能不再是钢铁冶炼的必需品,那时焦煤的稀缺程度自然更会大大降低。

  至于稀缺煤种是否可以仿照稀土实行总量控制,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人士均表示,稀缺煤种毕竟与稀土不同,目前并不适合实行总量控制,总量控制将会给市场带来相当大的影响。

  而稀缺煤种的出口配额制度,事实上早已建立。据了解,2011第一批次1800万吨煤炭出口配额中,焦煤就占到其中的10%,即180万吨。相对于我国10亿吨的煤炭产量,这个配额已经卡得很紧。目前,煤炭出口只能由中煤集团、神华集团、五矿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公司4家公司进行,且配额既不能买卖也无法转让。本报记者 王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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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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