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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将限制二氧化碳排放“球”踢给环保局

2011年06月23日 09:59 来源:科技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美国最高法院6月20日公布一项裁决,驳回了美国6个州针对5家能源公司发起的有关温室气体排放的诉讼,并再次确认美国环保署拥有温室气体排放监管权。

  这场诉讼起源于2004年。最初提出诉讼请求的有8个州,分别是加利福尼亚州、康涅狄格州、爱达荷州、新泽西州、纽约州、罗德岛州、佛蒙特州和威斯康星州,不过新泽西州和威斯康星州随后从中撤出。在诉讼中,它们以妨碍公共利益为由,起诉美国电力公司、杜克能源公司、国有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等5家公司,称这5家公司排放的温室气体导致气候变化,损害了本州居民的健康,希望法院能发出指令,要求它们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据悉,上述5家公司所属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美国排放总量的10%。

  此前,一家上诉法院已裁决5家能源公司采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最高法院9名法官20日则一致同意推翻该上诉法院的判决,并支持被告律师的主张,即温室气体排放监管权应由环保署行使,法院不应越权。

  2007年4月,美国最高法院曾在一项裁决中授权环保署根据《洁净空气法》监管温室气体排放,但在此之前必须确定温室气体排放是否危害公众健康和福祉。美国环保署2009年12月7日公布最终决定称,该署已确定温室气体对美国公众的健康和福祉构成威胁,需要对其排放进行管理。不过,由于美国国会中共和党人的反对,美国环保署尚未出台措施限制发电厂排放温室气体。

  现在,美国最高法院对2004年的诉讼给予了最终答复。法官露丝·贝德·金斯泊最高法院法官露丝·巴德·金斯伯格在结案陈词中表示,议会通过的《清洁空气法》赋予了环保署治理二氧化碳排放的职责,环保署目前正在考虑是否对燃煤发电厂设定温室气体排放限额,如果原告对环保署的决定和行为做法提出异议,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让法院评估环保署的决定是否符合《洁净空气法》的精神,但在此之前,法院系统不宜介入。

  金斯泊表示,限制能源公司的二氧化碳排放是环保署的工作。她在给其同事的信中写道,具有专业人士的环保署的确比地区法官更有资格决定如何实现减排目标。面对此案,联邦法官缺乏环保署能够运用的科学、经济和技术资源。

  当天的裁决被认为是自2007年以来,美国最高法院在温室气体领域作出的最重要判例。

  对于最高法院的决定,5家能源公司的法律代表彼得·凯斯勒表示,这表明为人们提供电力服务的公司能够依照现有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而不用担心“气候变化民事侵权”诉讼的干扰。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大卫·杜尼格认为,最高法院的判决重申了《洁净空气法》中所赋予的环保署具有保护公共健康不受二氧化碳伤害的职责。现在,环保署必须立即采取行动。

  然而,环保署是否出台新的规定是其自己的事情,最高法院并没有具体的要求。金斯泊说,如果有机构对环保署的工作不满意,可以在联邦法院提出诉讼。

  在美国,二氧化碳减排政策涉及白宫行政机构、议会、最高法院,也涉及到州政府、公司和环保组织。奥巴马2009年入主白宫司职总统后,采取措施限制机动车和新工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但是对老工厂则没有限制,这包括上述能源公司所属的老式火力发电厂。虽然奥巴马曾全力推动美国国会批准旨在减排的气候法案,但气候法案得到了众议院的批准,却受阻于参议院。在科学家表示二氧化碳可视为有害气体后,奥巴马政府认为,根据美国过去通过的《洁净空气法》,美国环保署可以采取新措施限制全国各个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然而,这条路却再次被参议院给否决。双方分歧的焦点在于,参议院对政府关于气候变化的认同保持着怀疑的态度,并认为限制排放的政策可能让美国失去就业机会。很显然,受到多种限制的环保署要想在短期内有所突破,实属不易之事。本报驻美国记者 毛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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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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